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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体育,MK(中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0-11-30    作者: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MK体育,MK(中国)关于修订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以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充分发挥学校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特制定《MK体育,MK(中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第二课堂作为第一课堂的延伸,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作为共青团深化改革的重要创新举措,顺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有利于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互动互补、互相促进,服务学校立德树人中心工作。

第二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为学生在校期间打造一份课业成绩之外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形成学生在校期间的“足迹”记录,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组成部分,是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第二课堂育人实践学分”是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第二课堂必修的课程学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至少修满8学分方可毕业。

第二章 “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项目体系

第四条“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项目体系包括思想成长、专业能力、读书研学、社会服务、创新创业、职业能力、美育教育、体育运动、劳动教育、工作履历等十个模块。

1.“思想成长”实践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入党、入团等情况;学生参加党校、团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等培训活动经历;学生参加主题党日、团日等思想政治引领类活动经历;获得的相关奖励和荣誉。

2.“专业能力”实践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各级各类学术、学科类竞赛等经历;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等情况;获得的相关奖励和荣誉。

3.“读书研学”实践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各级各类读书竞赛及活动等经历;获得的相关奖励和荣誉。

4.“社会服务”实践模块:主要记载参加大学生暑期“三下乡”;假期社会实践调研、国内外交流、访学等经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经历;获得的相关奖励和荣誉。

5.“创新创业”实践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自主创业及活动等经历;获得的相关奖励和荣誉。

6.“职业能力”实践模块:主要记载参加各级各类职业体验、技能培训、大学生学分制社团等经历;获得的相关资格证书。

7.“美育教育”实践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各级各类课外艺术、文化素养类活动等经历;获得的相关奖励和荣誉。

8.“体育运动”实践模块:主要记载参与课外体育运动及活动等经历;获得的相关奖励和荣誉。

9.“劳动教育”实践模块:主要记载参与课外劳动教育及活动等经历。

10.“工作履历”模块:主要记载学生担任各级组织学生干部的经历。

第三章 “第二课堂学分”的认证与管理

第五条 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成绩采用学分方式计量。

第六条学校将使用共青团中央开发的“到梦空间”APP系统对第二课堂学分进行实时网上认定与管理。

第七条学生在校期间至少选择三个以上模块项目开展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并取得相应学分。二年级学生需要累计完成至少4个第二课堂学分,三年级学生需要累计完成至少6个第二课堂学分,四年级学生需要累计完成至少8个第二课堂学分。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结果将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中予以体现。学生完成当学年第二课堂学分修习任务方可参加评奖评优、推优入党,并在毕业学期获得毕业资格。

第八条 第二课堂学分核定工作于每年9月中旬进行,由各二级学院分团委根据《MK体育,MK(中国)“第二课堂育人实践学分”评定细则》具体负责实施,二级学院审核结果经统一公示后报校团委审核认定。

第九条因特殊原因未修满该年级课程学分的学生,须在下一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向所在二级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按照“差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在该学年补修上学年未完成的学分。

第十条学生在一学年内的上学期通过“到梦空间”平台报名参加活动但累计3次(含3次)未完成全部活动内容者,则下一学期内将不能报名参加第二课堂活动,但不影响以后学年的活动申报。

第十一条第二课堂学分原则上需要在毕业前一个学期内修满。学校将于每年12月份对毕业生开展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工作;学生本人需要登陆课程管理系统打印“第二课堂成绩单”并上交二级学院团委审核;学校团委、教务处将共同认定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的修读情况,确认无误后,将“第二课堂成绩单”装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四章 组织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该项工作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指导委员会下设“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负责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的统筹规划、核准、指导、监督、网络平台管理维护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校团委书记兼任。

第十 各二级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团委书记、系(部、中心)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为成员,负责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组织实施、成绩审核上报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过程中,针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获取学分的组织及个人,经“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办公室查实认定,依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意见,并根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 本《办法》从2020级学生开始执行。

第十六条取得特殊成就者,本人提出申请,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认定,可酌情考虑置换相应选修课程学分(开课单位认定)。

第十 凡本《办法》中有未涉及但需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的项目可由二级学院(部门)提出申请,上报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备案。

第十 本《办法》具体规定及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MK体育,MK(中国)“第二课堂育人实践学分”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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