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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团支部考核制度

发布日期:2017-07-17    作者:         点击:

教育科学学院团支部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团支部的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团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及敢于创新实践的能力,我院分团委制定团支部考核制度如下:

一、机构考核

 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集体活跃,能不断创新进步,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分团委交给的任务。由分团委对团干部实行考核管理,按其思想表现、工作成绩、教师及学生反映,给予不同等级的加减分。

二、例会考核

对团支部实行例会制,于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一晚五点半召开例会,总结上月工作情况,汇报该月的工作计划,了解学校活动动态。无故缺席者按其缺席次数给予相应处理,三次以上报学院分团委,要求撤消其职务并对其团支部提出批评。对迟到者进行记录,超过三次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三、日常活动考核

1.团支部要善于安排好本支部的团员活动,做好团的思想宣传及各项理论学习工作,根据分团委具体要求于每学期初上交学习计划;每月上交团会计划、总结和记录;每学期末上交工作总结。要求团活融积极性、创新性、知识性、群众性于一体,利用校报、广播站或媒体作好宣传,并根据团活记录进行总结以求提高,由分团委不定期检查团活开展情况,进行团活观摩活动。

2.各团支部必须做好本支部的推优工作,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

  3.各团支部必须做好本支部的发展工作,积极引导和介绍非团员积极分子入团,加强组织建设。

4.团支部于寒、暑假来临前具体安排好假期社会实践活动,保证社会实践活动的实践性、实效性和形式多样性,使学生真正服务于社会并从中得到锻炼,各支部于假期结束后三天内收齐加盖公章的社会实践报告,评出优、良、中、差,做出社会实践报告总结。(每支部至少有一个社会实践小分队) 

5.团支部应该在分团委的指导下组织好日常的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于企、事业、福利部门、乡村建设等,并于每学期向分团委作一次书面汇报。

6.团支部应积极参加科技制作、创业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保证各班作品的数量和质量。

7.团支部应及时收缴团费,每学期放假前一周内交齐。

以上各项日常活动由分团委给予综合评定,作为评选优秀支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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