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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体育,MK(中国)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7-08-19 13:39:19. 

 

 

MK体育,MK(中国)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维修管理,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运行,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仪器设备维修管理是仪器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修旧利废、厉行节约”的原则。学校仪器设备维修,按工作职能划分,分别由后勤管理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归口管理。

第三条  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划分

一类仪器设备,包括供水、供电、电信通讯设备,电梯、中央空调、安保消防器材、汽车、锅炉以及食堂、卫生所等后勤专用仪器设备,其维修归后勤管理处管理;二类仪器设备,包括大教室桌椅、黑板、多媒体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其维修归国资处管理。

第四条 一类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正常损坏维修程序

一、特种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电梯、中央空调、高压配电、锅炉、供水泵、安保消防器材等特种设备实行定期维护保养,由后勤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通过招标或定向谈判方式确定维保厂商,签订维保合同。

二、供水、供电、电信通讯及其他仪器设备维修

供水、供电、电信通讯设施及其他仪器设备维修改造,由后勤管理处组织实施。

第五条  二类仪器设备正常损坏的维修程序

一、保修期内的仪器设备维修

由使用部门提出维修申请报国资处联系供货厂商负责保修,使用部门负责验收。

二、保修期外的仪器设备维修

(一)大宗仪器设备的维修

为了降低维修成本,方便使用部门维修,对计算机、打印机、空调(中央空调除外)等大宗仪器设备的维修,由国资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维修厂商,并将中标维修厂商的联系方式公布在国资处网页上。上述所指的大宗仪器设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使用部门可直接拨打电话通知中标维修厂商进行修理。修理结束时由使用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维修信息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维修厂商凭维修信息表到国资处办理结算手续。

(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是指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学校从项目经费中提取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合同金额的5%设立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用于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和升级改造。

维修程序:

1、设备所在部门联系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根据设备所在部门的要求书面报价。;

2、设备所在部门填报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维修单(见附表),经实验室主任及部门负责人同意后,连同报价单报送国资处设备管理科。

3、国资处对维修单进行审核。

4、维修、改造项目审核通过后,设备所在部门会同国资处与商家签订合同,设备所在部门派专人跟踪项目实施。

5、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设备所在部门将发票、合同报计财处结算。

(三)其它设备的维修

除计算机、打印机、空调外的,单价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的维修,由使用部门负责组织维修、验收,部门负责人审批,维修费从学校下拨给部门的维修经费中列支。

第六条  使用部门对所维修的仪器设备均须做好维修记录,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须逐台(件)单独做好维修记录并存档,职能部门定期进行检查。

第七条  属于非正常损坏的仪器设备的维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后勤管理处视管理范围分别负责解释。

上一条: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 下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财资[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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