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报销燃气初装费办理流程
一、补贴标准
按照《哈尔滨市物价局、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燃气入户安装费的通知》文件精神,燃气入户安装费,多层调整为2500元/户,高层调整为2800元/户。个人承担40%,所在单位承担60%。
二、申报地点、时间及有关材料
(一)申报地点: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科(三号楼四楼西侧)。
(二)申报时间: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职工需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房证或购房合同。房证所有权人一栏或购房合同购房人一栏为教职工本人。购房时间为在我校工作之后。
2、配偶单位开具的未给该户报销过燃气初装费的证明。
3、正规燃气初装费发票,交款单位一栏为教职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