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为落实《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领域应退未退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清理清退工作的通知》(黑财采函〔2023〕91号)精神,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助力企业发展,学校已安排专人多次通知相关供应商,尚有部分供应商未来校办理相关手续。现再次通知即日起对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质保期到期)采购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
请各供应商得到通知后,尽快联系原项目负责人员,按程序来校办理。
联系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曲老师 86662545
特此通知。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