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202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需上报采购明细或预算评审材料。为确保2023年度预算合理准确,请各项目单位在2022年10月28日前上报项目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及电子版)1份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如因项目单位原因造成预算材料上报延误,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人:曲志强,电话:86662545/内线3545,13936644779。
注:工程类项目需进行财政预算评审,上报材料为纸质工程量清单及(广联达、CAD图纸)电子版。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