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2021年2月颁布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8号令)文件和省审计厅关于资产管理系统必须网络化的要求,我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已经全面升级改造,结合当前疫情状况尽量避免人员接触的形势,自2021年10月1日起,资产综合管理网络系统正式启用,资产管理相关业务(资产入库、调拨、报废等)均在网上进行,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 部门调整人员的资产遵循“物随人走”的原则,请及时进行相关账目调整,由调出单位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综合管理网络系统上申请调拨,调入单位接受确认,国资处审核通过后业务流程结束。
2. 固定资产入库按照“谁家承建,谁家入库”为原则,均由承建单位在资产综合管理网络系统端口进行入库,国资处审核通过后业务流程结束,固定资产包括政府招标采购和部门自行采购的符合入库要求所有设备、家具等资产。
3. 详细业务流程和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不清楚地方可以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QQ群、微信群内留言,或拨打咨询电话:86656089—雷佳。
附件:
1. 资产管理平台个人信息修改、手签章上传实操步骤说明
2.资产管理平台新增入库流程图及实操步骤说明
3.资产管理平台院处间调拨流程图及实操步骤说明
4.资产管理平台院处资产报废申请流程图及实操步骤说明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