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科研项目负责人:
依据《哈尔滨市2019-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哈财采〔2019〕35号)及《关于完善MK体育,MK(中国)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哈院发〔2019〕15号)规定:对科研项目急需的单套20万元以下的科研专用设备可自行采购;单套20万元以上的科研专用设备及使用科研资金购置通用设备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采购。为更有效地服务好广大教职工,现将使用科研资金购置通用设备(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类)时间安排如下:
国有资产管理处2019年安排使用科研资金购置通用设备计划上报时间为两批次:
第一批,即日起,至2019年7月5日;
第二批,至2019年9月30日截止。
因学校采购任务繁重,人员紧张,超过此时间段,将不再受理。敬请大家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知。
(联系人:唐老师 86662545/内线354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