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落实学校2018年重点工作分解任务的顺利完成,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学校将开展2018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本次清查工作分部门自检自查和学校重点抽查核查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18年3月29日至4月15日,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对照本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逐一清点、核对,形成自检自查报告并提供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记录,备查。
第二阶段
2018年4月16日至5月31日,各学院联系点校领导(部、处分管校领导)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到相关部门逐一台件现场核查。
固定资产清查是国有资产管理的常规工作和管理制度,本次重点核查电脑、办公家具、单台(件)5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等三大类,清查仪器设备现状、使用效率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对于存在漏报、瞒报,仪器设备丢失、账物不符的情况,学校将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造成资产大量流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清查工作,请各部门认真组织,仔细核对,做到家底清楚、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