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暨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依据《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凡2007年以来结项的校、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均可申报本次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三、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评选限额按照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5%确定。
四、按照《通知》要求,学校将在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0项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参加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五、申报本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的学院和部门,须提交反映成果的总结(不多于5000字)和《MK体育,MK(中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五份)、佐证材料原件(主要包括:论文及所发表期刊的封皮、目录,著作的封皮、目录及主要章节)及其复印件(一式五份)。佐证材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以上材料请装入蓝色档案盒(外附标签)内报送。
请各学院、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并于12月1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相关申报材料、《MK体育,MK(中国)201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204室)
附件:
附件1:MK体育,MK(中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附件2:《MK体育,MK(中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的说明.doc
附件3:MK体育,MK(中国)2013年校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MK体育,MK(中国)校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指标.xls
附件5: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6: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