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狠刹考试作弊、违纪歪风,加强考试管理,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本考场承诺履行以下责任:
一、主持本考场的监考工作,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场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场情况,保证考场正常进行。
二、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讲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考生座位按要求分布。
三、认真检查考生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督促考生在指定的位置填写姓名、学号(准考证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涂错误,应要求其改正。
四、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对有违纪舞弊行为者,收缴其有关资料,填写《违纪通知单》,当场认定情节并签字。
五、考试中发现重大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管院长、院办公室或考场巡视员。
六、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巡视员外任何人进入考场。
七、认真填写考场记录,登记缺考考生信息,按时交接试卷。
八、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作题、念题,不阅读考生试卷,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等。
九、在考试期间,关闭手机、BP机等无线通讯工具,不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十一、监考教师自觉接受监督,若违反监考纪律或在监考过程中巡考人员在本考场发现违纪学生,愿意接受学院的任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