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 则
1.为共同创建健康文明、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2.学生公寓住宿学生有遵守本条例的权利和义务。
二、入住和离退寝室
3.新生入学时按相关手续到二级学院报到接待处办理住宿手续,并按指定的公寓楼、寝室、床位住宿和使用杂品柜。
4.学生寝室床位只供学生本人住宿使用,不准转让或挪作他用,不准私自调换、撬动门锁。
5.学生本人使用的寝室钥匙,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
6.学生应统一在学生公寓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在校住宿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依照“MK体育,MK(中国)学生离退寝审批表”所确定的程序办理。
7.学生因毕业、退学、休学等原因离退寝时需持相关审批证明到学生公寓办理离退寝手续。
8.办理离退寝时,须经公寓管理人员按其所在寝室固定设施的数量、完好程度进行验收,在同寝学生当场认定的基础上,若无丢失、损坏现象,办理离退寝手续。离退寝时交清钥匙后,按指定时间带走本人物品离开寝室。
9.如有丢失,损坏现象,要按丢失数量、损坏程度,按实际情况由个人或集体赔偿。
三、住宿纪律
10.学生住宿期间要自学遵守寝规寝纪,培养秩序意识,遵纪守法。
11.学生公寓实行定时开关门和熄灯制度,要按时归寝, 不得晚归。正常上课期间不得夜不归寝,如有特殊原因需晚归或夜不归寝,须经该学院辅导员同意并办理请假手续。
12.严禁高空抛物、室内饮洒、摔砸物品、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私自带外来人入寝等行为。
13.不得搞任何形式的营销活动。
14.寝室内设计要健康、高雅、文明,不得乱贴、乱挂。
15. 同寝同学要互帮、互助、互学、互爱、互敬,建设和谐的寝室氛围和学习型寝室集体组织。
16. 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工作,尊重理解管理行为,共创良好公共秩序。
四、卫生管理
17. 住宿学生要加强自身和公共卫生管理,养成健康、洁净的生活方式,自觉提高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
18.自行定期清洗衣物和床上等个人用品,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19.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清扫整理寝室,把垃圾倒到垃圾通道内,不得堆放在走廊内。室内不留卫生死角。
20. 要求床面整洁,被褥等床上用品叠放平整;门窗面、地面洁净;墙面不得乱钉、乱贴、乱挂、乱涂,无灰网、无污迹;衣物悬挂有序。
21.爱护公共卫生,禁止随地吐痰、扔废弃物、泼水,大小便、悬挂衣物、张贴广告等。
22. 寝室内禁止养宠物(猫、狗、鸟等),以免影响他人。
五、安全管理
23. 学生出入楼门应随身携带一卡通。携带物品出入应主动到门卫处登记,并接受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凶险器械入楼。
24.出入寝室要随手锁门,全体离开寝室或睡觉休息时要反锁室门,关好窗,切断所有电源。
25.要妥善保管自身物品,贵重物品不易放在寝室。
26. 严禁动用消防器材、破坏消防设施,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方法。
27.注意安全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电热棒、电饭煲、电熨板、电吹风、电水壶等违规电器。寝室内用电范围主要包括手机充电、饮水机。
28.所使用插排、连接电线等要求到正规商店购买,认准安全标志、出厂证明和检验合格证,电源线板不得放在床上,不得与床架等金属物接触,摆放有序,清理好周围杂物。
29.不得私自接、拉电源。如发现供电设施漏电、停电等问题,及时报修,不得自行维修。手提电脑所有者应自选配置电源稳压保护装置,以免在出现电压异常波动,甚至断电时造成损失。
30.发现可疑人或现象要及时制止或及时报告,严禁庇护犯罪嫌疑人。不得购买和接受小商小贩及推销人员所提供任何服务产品,避免受骗,如发现及时报告给公寓管理人员。
31.寝室内不准使用蜡烛、洒精炉、蚊香等明火设施。
32.严禁吸烟。
33.同寝同学间要关爱彼此心理健康,如发现不良心理倾向,应有效控制、及时汇报,以免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害。
六、节能管理
34.学生公寓提倡生活节俭、节约能源,共建节能公寓。住宿学生有义务做好节约工作。
35. 按时开关灯,人走灯熄,电脑等不使用时,切断电源。
36. 节约用水,随用随关,杜绝长流水,如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报修。
七、家具物资和生活服务设施管理
37. 爱护公物,尊重劳动,养成良好的公共道德。
38.遵守公共服务设施的有关规定,严禁偷窃、破坏公共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