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院发〔2016〕35号
各单位:
经MK体育,MK(中国)学术委员会2016年第2次会议讨论、并经中共MK体育,MK(中国)第一届委员会2016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MK体育,MK(中国)青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实施意见》公布实施。原相关政策等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MK体育,MK(中国)
2016年5月25日
MK体育,MK(中国)青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实施意见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一届党代会提出的“学科专业培育工程、学术研究攀登工程和师资队伍优化工程”等重要任务,实现学校“十三五”学科建设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学科梯队建设,培育“学术新秀”候选人,充分发挥青年博士教师在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学校设立“MK体育,MK(中国)青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第二条 “青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研究周期:理工类为3年,人文社科类为2年;研究成果要标明“MK体育,MK(中国)青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第三条 申报资格:已取得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且仅可申请1次该项目。
第四条 选题要求:申报项目选题应为博士在读期间的研究方向延续或所属学科发展方向的或对社会服务有较大价值的科学研究项目。
第五条 成果要求:
(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及出版学术专著一部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及申请发明专利一项(须获得专利申请编号);
(二)获批一项高层次科研项目或承担横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要求:理工类项目不少于10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不少于2万元);
(三)科研项目研究报告一篇。
第六条 基金额度:理工类基金项目支持经费共计6万元,其中先期支持经费3万元,在项目中期审查合格或已有主要研究成果情况下,再支持经费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艺体类基金项目支持经费共计3万元,其中先期支持经费2万元,在项目中期审查合格或已有主要研究成果情况下,再支持经费1万元。
同一发明专利申请资助不得与《MK体育,MK(中国)高层次科研项目支持计划(试行)》中该项资助重复获得。
第七条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填写《MK体育,MK(中国)青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表》,学校科研处审核,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第八条 本意见由科研处负责解释;本意见中“高水平学术论文、高层次科研项目”的特定含义,是指《MK体育,MK(中国)直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中B级以上(含B级)的学术论文和科研项目。
第九条 本意见由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经校党委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第十条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相关政策等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