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加强对校内各类学术报告会、论坛、讲座的规范管理,贯彻落实省委高校工委《全省高校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术报告会、论坛、讲座审批流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学校各单位举办的各类学术报告会归口 “丁香大讲堂”管理,均属于本通知实行审批范围。
二、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各主办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审批、监督和管理责任。
三、严格审批程序,“丁香大讲堂”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邀请外国学者及港澳台学者担任主讲人的,讲授内容须提前经科技处和党委宣传部审核,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不得事后补办。履行审批手续完毕后,方可持申请表进行宣传预告和场地申请。
四、申请表须按照表格的要求详细填写好后,主办单位严格按照“科学研究无禁区,三尺讲台有纪律”的要求履行第一政治责任人和第一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五、申请被批准后,主办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申请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换内容、时间、地点、听众范围和人数。对于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必须及时向审批部门通报。主讲人、主题或主办单位有变化的,需重新申办。
六、凡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而举办,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造成重大负面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无法挽回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主办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