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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
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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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
基建管理中心下设四个科室:工程协调科(含拆迁办)、工程技术科、工程经济科、综合管理科。
工程协调科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规、政策,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拟定校园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 2.组织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概预算等建设文件。 3.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报建、可研、初步设计、规划、土地、施工等建设审批手续。 4.协调组织校内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提供建设项目基础资料、建设标准、使用需求,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工作,拟定设计方案并组织会签。 5.负责收集、整理、移交基建工程项目立项、规划、土地、施工审批资料档案。 6.配合政府部门实施新校区土地征收工作,按政府决策和市财政规定支付征收费用,申报项目结算财政评审。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技术科职责
1.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校园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做好“三通一平”等现场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工程质量、进度、工期、造价等监管,监督参建单位合同履约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提出工程招标采购计划,编制工程招标技术参数。 3.核定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复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配合工程决算审查。 4.组织基建工程竣工预验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验收和建管交接,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工程回访和保修管理工作。 5.整理基建工程档案资料,向综合管理科移交。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科职责
1.负责起草本处综合性的工作报告、总结、汇报等文件,制作基建工作有关PPT和图册,组织拟订本处管理制度和条例。 2.负责文件、公函的起草、收发、登记、传递和基建公章管理工作。 3.负责处内会议的召集、筹备及后勤保障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和影像记录。 4.负责科室协调、考勤、车辆使用、接待、对外联络、信访等工作,督办处务会有关决定的执行。 5.负责收集整理文书档案、图书报刊、影像资料以及校园基本建设、市财政专项改造工程、新校区土地征收档案资料,及时向档案部门移交。 6.负责办公用品及用水、图书资料、报刊杂志、劳保用品的购置、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7.负责本处网页的维护更新工作,及时向校园网和校报报送基建信息,做好基建宣传。 8.协助处长对学校划拨本处的经费进行管理。履行经费使用程序,编制统计报表。 9.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编制校园基本建设资金计划,履行工程款使用程序,编制统计报表。 10.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筹备和整理工程申报财审资料,跟踪审计进度。 11.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经济科职责 1.负责工程预、结算经济审核工作。 2.负责财政评审相关的管理工作。 3.负责期日概算执行对比分析与跟踪工作。 4.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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