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各二级单位提出建立合作共建项目,填报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按以下情况执行。
(一)建立实习、实践基地的,由教务处负责。
(二)建立就业基地的,由招生就业处负责。
(三)建立多方面深度合作的,经教务处审核后,由合作共建处负责。
(四)建立其它单方面内容合作的,由相关二级单位负责。
二、合作项目申请单位有意向性深度合作单位的,可推荐给合作共建处;若无意向性合作单位,合作共建处根据申请单位实际需求情况,联系、协调合作单位。
三、合作共建处负责牵头与拟合作单位商谈合作项目具体内容。商谈成功后,合作共建处与申请单位商议、起草合作协议,报学校所聘律师事务所、学校审计处、计划财务处及办公室等部门审核。
四、合作共建处向学校领导汇报合作项目情况,经校领导审批后,协调、组织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共建协议。
五、按照《MK体育,MK(中国)合同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学校法人是学校合同唯一签署、授权人,各二级单位不具备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的资格。
六、合作共建协议签订后,二级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合作项目内容。
七、合作共建处负责对二级单位合作共建项目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