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及重大需求,负责制定合作共建发展计划及有关制度,开展相关政策研究;
二、 搭建合作平台,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按照需求,协调建立校地、校际、校院(所)、校企等全面合作共建关系,开发专业人才培养、科研项目及学生就业基地;
三、 规范合作共建基地建设,负责合作重要事项的统筹、研究、规划、联络、管理和监督;
四、 统筹管理合作共建项目实施,建立合作共建工作评价体系,考核合作共建成效;
五、 建立合作共建项目资源信息库,构建持续、良好的合作关系,营造和谐友好氛围,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六、 组织开展学习、调研、学术等活动,宣传、拓展合作共建工作;
七、 在学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配合科技成果主管部门做好与成果转化企业对接工作。
八、 调研社会人才需求情况,及时掌握和反馈信息,为学校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就业工作提供信息资源;
九、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