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4日 14:09

学校文件明确要求在满足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前提下,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有国家统编教材的专业课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教材,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及各专业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省重点建设教材以及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等,鼓励引进先进,适用的原版教材。强化对自编教材的选用管理,坚决杜绝劣质教材进课堂。

在学校《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基础上,工学院做以下补充规定:

一、教材选用应以突出学生能力培养为主;

二、教材名字应与课程名称保持一致,如有个别课程没有名称一致的教材,允许一门课程选用两本教材,或所选教材的内容需与教学大纲的内容一致;

三、教材的内容应适合现主流软件及现行各种规范、行业标准、法律法规;

四、所有教材由系主任先行审定,再由院教材建设委员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系部中心办公室主任)审定通过后,报教材科。

工学院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