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德育工作,强化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使之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履行义务、接受学院管理和广大同学的监督,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和学校相关精神,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指的学生干部包括学院学生会、学院分团委、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学院公寓自律委员会副部长级以上成员,各行政班级班委会成员和学院辅导员助理。
第三条 学生干部是学院各项工作在学生中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是师生间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服务工作的助手,是学生工作队伍的补充和延伸。学院各级学生干部队伍应在党、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带领广大同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四条 学院学生干部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直接指导。
第二章 学生干部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代表学生参与学院教育和管理事务,沟通学院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促进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
(二)组织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院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对本级或上级团组织或学生组织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其改进工作;
(四)有被推荐或自荐到更高一级组织任职的权利;
(五)评优或推荐就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被优先推荐的权利;
(六)有维护集体、他人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七)按照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通过正常渠道,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维护者,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
(三)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
(四)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五)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工作和学习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六)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和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发挥积极作用;
(七)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八)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其它义务。
第三章 学生干部的职责与分工
第七条 学生会职责与分工:
(一) 学生会主席:
1.对学生会整个学年的工作和活动进行统筹安排,根据学院情况和学生会发展需要对各部门的年度活动规划进行修改;
2.作为沟通学生会和老师之间的桥梁,接受老师交代的任务并向下传达,并将活动的情况主动报告老师,增强双向互动;
3.对外代表学生形象出席相关活动,及时与学院其他学生组织和其他学院保持联系,保持学院内外相关团体或者个人的良好关系,是学院对外联系的枢纽,并为学生会发展争取必要的资源,引进更多的经验;
4.指导副主席和办公室的工作,带领主席团对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定位,调动全体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学生会的内部凝聚力。
(二)学生会副主席:
1.对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决策。每个副主席分管2-3个部门,负责传达各项活动的相应信息,及时跟进部门活动的进度情况;不仅在活动中,平时也要协助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和传达信息,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2.关注分管部门的内部建设和发展,对部门的年度活动规划提出建议,并及时向主席汇报;
3.筹备学生会内部活动,以增强学生会内部的凝聚力;
4.协助主席与学院其他学生组织和其他学院保持联系,保持学院内外相关团体或者个人的良好关系,为学生会发展引进外来资源。
(三)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
1.对主席负责。主要负责对内统筹学生会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包括各项活动的筹备、跟进各项活动的具体进程、对各项活动进行人员调配;
2.对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方向性统筹。指引办公室对各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实现办公室的中心枢纽作用,并及时向主席团反馈;
3.指导办公室负责进行整个学生会的制度建设及各项资料的存档传承工作;
4. 规划安排学生会在学生办公室值班事宜。
(四)学习部部长及副部长:
1.管理学习部,负责部门成员的教育与培训;
2.策划组织具有学院特色的学术活动,负责学习部承办的学院及学校各类学生活动;
3.协助老师强化学院学风建设,带领学习部负责学院早晚自习的考勤;
4.负责联络各班级学习委员,传达各项活动或通知;
5.主持学院学生量化成绩的统计与核定工作。
(五)文艺部部长及副部长:
1.管理文艺部,负责部门成员的教育与培训;
2.策划组织具有学院特色的文艺活动,负责文艺部承办的学院及学校各类学生活动。
3.协助老师强化学院文化建设;
4.负责联络各班级文艺委员,传达各项活动或通知。
(六)体育部部长及副部长:
1.管理体育部,负责部门成员的教育与培训;
2.策划组织具有学院特色的体育活动,负责体育部承办的学院及学校各类学生活动;
3.协助老师管理学院阳光体育活动,带领体育部负责学院早操的考勤;
4.负责联络各班级体育委员,传达各项活动或通知。
(七)生活部部长及副部长:
1.管理生活部,负责部门成员的教育与培训;
2.策划组织具有学院特色的学生生活类活动,负责生活部承办的学院及学校各类学生活动;
3.带领生活部负责学院各班班级卫生情况的检查;
4.负责联络各班级生活委员,传达各项活动或通知;
5.负责解决学院学生生活类相关问题的解答,包括学生证注册等事项。
(八)女生部部长及副部长:
1.管理女生部,负责部门成员的教育与培训;
2.策划组织具有学院特色的与女生相关的活动,负责女生部承办的学院及学校各类学生活动;
3.带领女生部负责学院各类活动的礼仪服务。
第八条 分团委职责与分工:
(一) 分团委副书记:
1.做好分团委书记的助手,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对分团委整个学年的工作和活动进行统筹规划,提交分团委书记审定。协助分团委书记管理分团委主办或承办的各项活动;
2.及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时收取基层团支书和团员青年对分团委工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外代表学生形象出席相关活动,及时与学院其他学生组织和其他学院保持联系,保持学院内外相关团体或者个人的良好关系,并为分团委发展争取必要的资源,引进更多的经验;
4.指导分团委办公室的工作,协助分团委书记对分团委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定位,调动全体分团委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分团委的内部凝聚力;
5.完成分团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
1.对分团委书记负责。主要负责对内统筹分团委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包括各项活动的筹备、跟进各项活动的具体进程、对各项活动进行人员调配;
2.对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方向性统筹。指引办公室对各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实现办公室的中心枢纽作用,并及时向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反馈;
3.指导办公室负责进行整个分团委的制度建设及各项资料的存档传承工作;
4.规划安排分团委在学生办公室值班事宜。
(三)组织部部长及副部长:
1.管理组织部,负责部门成员的教育与培训;
2.负责组织部承办的学院及学校各类学生活动;
3.带领组织部负责分团委书记交代的各项活动的组织及考勤工作;
4.负责联络各班级组织委员,传达各项活动或通知;
5.主持学院学生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四)宣传部部长及副部长:
1.管理宣传部,负责部门成员的教育与培训;
2.负责宣传部承办的学院及学校各类学生活动;
3.撰写各项活动新闻,拍摄活动实况,报道与传播学生动态;
4.负责联络各班级宣传委员,传达各项活动或通知。
(五)权益部部长及副部长:
1.管理权益部,负责部门成员的教育与培训;
2.策划组织具有学院特色的学生权益相关活动,负责权益部承办的学院及学校各类学生活动;
3.处理学院学生权益相关问题。
第九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职责与分工:
(一) 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
1.对青年志愿者协会整个学年的工作和活动进行统筹安排,根据学院情况和青年志愿者协会发展需要对各部门的年度活动规划进行修改;
2.作为沟通青年志愿者协会和老师之间的桥梁,接受老师交代的任务并往下传达,并将活动的情况主动报告老师,增强双向互动;
3.及时学校其他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保持联系,保持学院内外相关团体或者个人的良好关系,并为青年志愿者协会发展争取必要的资源,引进更多的经验;
4.指导副主席和办公室的工作,带领主席团对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定位,调动全体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内部凝聚力。
(二)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副主席:
1.对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决策。每个副主席分管1-2个部门,负责传达各项活动的相应信息,及时跟进部门活动的进度情况;不仅在活动中,平时也要协助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和传达信息,知道各部门开展工作;
2.关注分管部门的内部建设和发展,对部门的年度活动规划提出建议,并及时向主席汇报;
3.筹备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活动,以增强学生会内部的凝聚力;
4.协助主席与学院其他学生组织和其他学院保持联系,保持学院内外相关团体或者个人的良好关系,为青年志愿者协会发展引进外来资源。
(三)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
1.对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负责。主要负责对内统筹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包括各项活动的筹备、跟进各项活动的具体进程、对各项活动进行人员调配;
2.对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方向性统筹。指引办公室对各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实现办公室的中心枢纽作用,并及时向主席团反馈;
3.指导办公室负责进行整个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制度建设及各项资料的存档传承工作;
4.规划安排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学生办公室值班事宜。
(四)策划部部长及副部长:
1.管理策划部,负责部门成员的教育与培训;
2.组织策划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负责策划部承办的学院及学校各类学生活动;
3.负责联络相关单位、洽谈活动的相关内容及问题。
(五)实践部部长及副部长;
1.管理实践部,负责部门成员的教育与培训;
2.负责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带队,对志愿者进行引导和介绍,负责实践部承办的学院及学校各类学生活动。
(六)就业服务部部长及副部长:
1.管理就业服务部,负责部门成员的教育与培训;
2.协助老师管理学院就业工作,负责学院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就业培训会、就业宣讲会的组织工作;
3.协助老师负责学院学生的就业培训和咨询工作。
第十条 社团联合会职责与分工:
(一) 社团联合会主席:
1.对社团联合会整个学年的工作和活动进行统筹安排,根据学院情况和社团联合会发展需要对各部门的年度活动规划进行修改;
2.作为沟通社团联合会和老师之间的桥梁,接受老师交代的任务并往下传达,并将活动的情况主动报告老师,增强双向互动;
3.及时学校其他学院社团联合会以及学院各社团负责人保持联系,保持学院内外相关团体或者个人的良好关系,并为社团联合会发展争取必要的资源,引进更多的经验;
4.指导副主席和办公室的工作,带领主席团对社团联合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定位,调动全体社团联合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社团联合会的内部凝聚力。
(二)社团联合会副主席:
1.对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决策。副主席分管相关部门,负责传达各项活动的相应信息,及时跟进部门活动的进度情况;不仅在活动中,平时也要协助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和传达信息,知道各部门开展工作;
2.关注部门的内部建设和发展,对部门的年度活动规划提出建议,并及时向主席汇报;
3.筹备社团联合会内部活动,以增强社团联合会内部的凝聚力;
4.协助主席与学院其他学生组织和其他学院保持联系,保持学院内外相关团体或者个人的良好关系,为社团联合会发展引进外来资源。
(三)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
1.对社团联合会主席负责。主要负责对内统筹社团联合会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包括各项活动的筹备、跟进各项活动的具体进程、对各项活动进行人员调配;
2.对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方向性统筹。指引办公室对各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实现办公室的中心枢纽作用,并及时向主席团反馈;
3.指导办公室负责进行整个社团联合会的制度建设及各项资料的存档传承工作;
4.规划安排社团联合会在学生办公室值班事宜。
(四)组织部部长及副部长:
1.管理组织部,负责部门成员的教育与培训;
2.负责组织部承办的学院及学校各类学生活动;
3.带领组织部负责社团联合会的各项活动。
(五)宣传部部长及副部长:
1.管理宣传部,负责部门成员的教育与培训;
2.负责宣传部承办的学院及学校各类学生活动;
3.撰写社团联合会各项活动新闻,拍摄活动实况。
(六)外联部部长及副部长:
1.管理外联部,负责部门成员的教育与培训;
2.负责外联部承办的学院及学校各类学生活动;
3.负责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活动的赞助方案和实施工作,负责维护和联系各赞助单位及校级社团级社团联合会。
第十一条 公寓自律委员会职责与分工:
(一) 公寓自律委员会主任:
1.对公寓自律委员会整个学年的工作和活动进行统筹安排,根据学院情况和公寓自律委员会发展需要对各部门的年度活动规划进行修改;
2.作为沟通公寓和老师之间的桥梁,接受老师交代的任务并往下传达,并将活动的情况主动报告老师,增强双向互动;
3.及时学校各公寓负责人保持联系,并为学院学生公寓发展争取必要的资源,引进更多的经验;
4.指导公寓自律委员会各部门的工作,对社团联合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定位,调动全体公寓自律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社团联合会的内部凝聚力。
(二)管理部部长:
1.管理公寓自律委员会管理部,负责部门成员的教育与培训;
2.负责公寓自律委员会各项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各公寓学生负责人和各寝室寝室长。
(三)纪律检查部部长:
1.管理公寓自律委员会纪律检查部,负责部门成员的教育与培训;
2.负责学院学生公寓的日常内务卫生检查,协助老师不定期对寝室内务卫生进行抽查。
(四)文化建设部部长:
1.管理公寓自律委员会文化建设部,负责部门成员的教育与培训;
2.负责学院学生公寓的文化建设及各项活动的开展。
(五)寝室长:
1.时刻牢记自己是一舍之长,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制度,工作积极主动,有奉献精神;
2.加强自身修养,严于律已;刻苦学习文化课,努力提高成绩,增强个人管理能力;
3.心系宿舍全体成员,注意与同学之间的沟通与交流,采纳同学们的合理化建议;
4.强化自身民主意识,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制订《宿舍公约》;
5.开学初,按学校规范组织布置好宿舍,所有物品放置力求整齐划一;
6.遵循“公平、便利”的原则,合理分配值日任务,制定明确的值日分工表;
7.提醒或督促同学认真做好值日工作,做好记载;
8.提醒同学按时收取室外晾晒衣物;
9.督促同学保持地面全天无垃圾;
10.督促同学按时起床,按时休息,按时关灯;
11.发现公物损坏,及时告知楼长,以便与总务处联系,做好维修工作;
12.制止同学在宿舍里看不健康读物;
13.发现同学有夜不归宿现象,要及时与该同学取得联系问清原因,并向公寓负责人报告;
14.每周周末或学校放假时,要组织同学对宿舍进行一次彻底打扫,并负责检查,做好记载;
15.有同学生病时应主动帮助送往医院,并及时向楼长报告;
16.平时注意观察同学的思想动态,发现不良倾向,应主动向辅导员反映;
17.在寝室全员离开寝室后,需检查寝室电源,确保电源全部关闭,无安全隐患;
18.要督促寝室成员,不要使用违规电器。
第十二条 班级干部职责与分工:
(一)班长:
1.负责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总体负责班级工作、安排与协调、检查与督促各班委的日常管理工作,带领全班同学遵守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班级一周小结、一月汇报和学期工作总结;
3.团结、关心全班同学,协调班级外部关系,维护班级声誉,努力建设和谐班级;
4.发挥联系学校、老师和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达学校及学院信息,协助辅导员完成各项班级工作任务;
5.了解班内各种情况,并能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6.负责班委会、班会的召开。
(二)团支书:
1.负责班级团支部建设,负责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制订团支部工作计划,监督班级的各项管理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随时向上级团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
2.负责班级团员的管理,做好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班级政治学习活动;
3.负责班内团费及各种捐款的收缴与记录工作;
4.协助班长开展班级各项管理工作;
5.完成好学校和老师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学习委员:
1.统一负责班级日常学习事务,按照实际情况,认真记录每天的班务日志;
2.课前,要到管理员处拿钥匙打开教室门和多媒体,准备好老师上课要用的东西;
3.课后及时向任课老师反应同学们学习中的难点,向同学们传达老师的回复和指导意见;
4.协助任课老师整理作业,并及时提醒同学们要上交的作业及时间;
5.负责班级同学成绩查询,做好重修、补考等事项的通知工作;
6.营造班级良好的学习氛围,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负责期末成绩登记、总分、平均分计算、排名等工作;
7.及时向同学通知学院及系里的调课安排;
8.协助学院学风工作小组人员参加课堂考勤,及时掌握无故旷课者名单,并向老师说明情况;组织检查、监督班级同学晚自习情况;
9.与其他班级的学习委员进行交流,努力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四)生活委员:
1.管理班级财务,收取班费,发票留档,建立班级财务报表,每学期或大型活动后向同学公布班费收支情况,定期向同学公布;
2.负责安排采购班级活动中所需物品、节日礼物等;
3.负责检查本班的卫生情况;
4.关心和了解班级同学的生活水平和家庭总体情况,便于展开工作;
5.配合其他班委做好班级的其它相关工作。
(五)文艺委员:
1.组织开展班级文娱活动,带领本班同学积极参加校院的各项文娱活动,丰富同学业余文化生活;
2.管理班级相关文艺演出器材;
3.定期向班委会汇报工作,提出开展文娱活动的意见。根据本班特点,组织小型多样的文艺节目;
4.负责班级与学生会文艺部的沟通和对接工作;
5.配合其他班委做好班级的其它相关工作。
(六)体育委员:
1.组织开展班级体育活动,带领本班同学积极参加校院的各项体育活动,帮助提高同学的身体素质;
2.管理班级相关体育用品;
3.定期向班委会汇报工作,提出开展体育活动的意见。根据本班特点,组织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
4.负责班级与学生会体育部的沟通和对接工作;
5.配合其他班委做好班级的其它相关工作。
(七)心理委员:
1.在班级同学中广泛宣传与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定期组织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有心理困惑的同学;
2.每月向辅导员老师报告本班心理工作情况,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3.参与心理危机干预的预警工作。加强与其他班干部尤其是寝室长的联系,及时发现处在心理危机、应激状态或心理明显异常的同学,在第一时间内向辅导员老师报告,帮助并劝说或转介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4.积极撰写有关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稿件;
5.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学生心理普查和问卷调查工作;
6.配合其他班委做好班级的其它相关工作。
(八)组织委员:
1.协助班长及其他班委开展班级各项工作和活动;
2.在各项活动前制订详尽的活动计划;
3.负责班级与分团委组织部的沟通和对接工作;
4.配合其他班委做好班级的其它相关工作。
(九)宣传委员:
1.负责宣传本班级的各类活动;
2.撰写各项活动新闻,拍摄活动实况,报道本班学生动态;
3.负责班级与分团委宣传部的沟通和对接工作;
4.配合其他班委做好班级的其它相关工作。
(十)寝室长:职责见公寓自律委员学生干部职责与分工。
第十三条 辅导员助理职责:协助老师处理日常工作,负责与各学生组织及各班级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 学生干部的选拔与任用
第十四条 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一)政治坚定。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二)品行端正。诚实谦虚、公正公平、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模范履行学生干部的各项义务,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名次不低于班级半数,年内无不及格现象;
(四)能力较强。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创新、实干、奉献精神,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五)作风扎实。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服务意识强,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热心为青年学生服务,做青年学生的知心朋友。
第十五条 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同学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十六条 学院学生干部选拔程序:
(一)学生会、分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的选拔:
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各学生组织部长级以上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可跨组织任职),通过自荐、竞争答辩、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后,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后确定。学生会、分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部长及以下人员,由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和副主席按照相关程序组织选拔,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后确定。
(二)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
1.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首先通过个人自荐或同学推荐产生学生干部预备人选;其次辅导员采取民意测验的方式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再次在全班范围内进行民主选举;最后由辅导员根据选举结果确定学生干部名单,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报学院党总支备案;
2.对于大学一年级新生班级,在军训结束前由临时班委会管理,军训结束后进行班级学生干部选拔。临时班委会由高年级的2-4名带班学长(学姐)组成,带班学长(学姐)原则上为学院各学生组织成员,由本人在大一新生入学前提出申请,辅导员根据学生个人自荐情况及平时工作表现等确定。临时班委会的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二个月,之后,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新生班级班干部的选拔。
(三)社团联合会干部的选拔;
社团联合会是全院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社团联合会主席及副主席经全体学生社团推荐产生候选人,再通过竞争答辩、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后,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后确定。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下设部门负责人及成员,由新一届主席及副主席按照相关程序组织选拔,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后确定。
(四)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干部的选拔;
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干部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有关程序选拔;寝室长由各寝室学生民主推荐选拔,原则上由各级学生干部兼任,并纳入学生干部管理序列,同时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五)辅导员助理的选拔:
辅导员助理由学生本人自荐,或由各学生组织进行初选推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考察确定。
第十七条 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也可由其上级组织指定、委任或特别聘任等形式产生。
第十八条 学生干部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原则上连续担任同一职务不得超过两年。
第四章 学生干部的培养与教育
第十九条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结合学生干部的成长规律与实际需求,从增强政治素质、提升思想境界、优化能力结构、锤炼个人作风等方面着手,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提升学生干部的信念、品格、视野和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可靠、本领过硬、作风扎实、要求严格的学生干部队伍。
第二十条 培养与教育的途径:
(一)建立学生干部培训机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干部培训,同时依托学校党校、团校对本院学生干部进行培训。要建立健全学生干部培训制度,各级各类培训班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
(二)加强学生干部的实践锻炼。积极创造条件,为广大学生干部参与社会实践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干部参加社会帮扶、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提高素质、锻炼能力;
(三)建立优秀学生干部的推优、推荐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将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到校内外的交流、参访活动中;
(四)建立学生干部工作交流平台。鼓励学生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进行理论探讨和工作创新,定期举办学生干部的工作经验交流会,搭建学生干部工作交流学习、分享工作经验、及时反馈信息的平台;
(五)关心学生干部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为他们的成长和成才创造条件。
第五章 学生干部的管理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学生干部实行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分团委要使各级学生干部认真了解学校工作全局,鼓励他们主动汇报工作情况,积极负责地发表意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成员、分团委成员、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社团联合会成员和公寓自律委员会成员由各学生组织管理考核;班委会成员由各班级班长及团支书管理考核;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和副主席、社团联合会主席和副主席、公寓自律委员会主任、各班级班长和团支书以及辅导员助理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管理考核。
第二十三条 学生干部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工作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各归口管理单位要根据学生干部的个人情况从政治、学习、工作、作风、品德等方面进行定性、定量的考核。考核分自评、民意测评和主管单位考评三部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考核结果计入学生干部考核档案。
第二十四条 根据考核情况,每学期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分团委要主动对学生干部的调整提出意见,并将调整情况计入考核档案。
第六章 学生干部的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五条 学院有关部门要把学生干部的考核结果作为其选拔任职、评优、推优、综合测评、就业推荐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学生干部在综合测评的相应项目内予以适当加分;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学生干部在该学期的综合测评中不予加分。
学院每学年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向学校推荐,在全校范围内予以表彰奖励,并在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时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推荐。
第二十六条 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任职条件的表现或行为,应责令辞职或自动辞职。
责令辞职或自动辞职由学生干部主管部门或所在学生组织按选拨管理权限实施辞职程序。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