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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鉴定制度
2013-04-02 08:32  

学校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30年、10年三种。为确定各类档案的保存价值,需要做定期鉴定,对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要归档入库,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定期销毁。规定如下:

一、鉴定组织:由有关业务部门及档案室所属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对各类档案进行鉴定。

二、鉴定权限:鉴定小组有权对本业务归档文件或学校档案室库存档案鉴定,提出保管期限的意见,并呈报有关领导审批备案。

三、鉴定原则:从全局出发,从长远着眼,坚持保管期限从长、销毁从严的原则。

四、鉴定程序:需归档的文件及需鉴定销毁的目录清单,由鉴定小组审阅集体讨论,确定内容范围,并由领导审批。

五、鉴定实施:学校档案工作要依据以上鉴定程序形成的审批文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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