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档案集中统一保管,所有档案必须符合保管要求,方可入室。全部档案分别按不同门类、载体、保管期限排列,并按相应程序编号,固定位置。
二、库房管理应严格执行《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做到防火、防高温、防盗、防尘、防光、防潮、防有害生物、防蛀、防有害气体。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坚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统计档案资料,如有破损、字迹褪变、霉变生虫等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四、保持库房、柜架清洁整齐,定期对库房内电器、线路、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档案人员离开库房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五、坚持温湿度测记和调节,档案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六、档案库房由专人管理,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入,档案资料进出库房应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七、对已归档的各类档案如需更改补充时,必须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履行审批手续,经归档部门领导审查批准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