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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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安全防护制度
2013-04-02 08:34  

一、档案室必须执行党和国家及学校的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安全,不失密、不泄密。

二、对接收入库的档案,认真清点核对后,对机密级以上档案集中妥善保管,保证档案的安全。

三、档案人员每半年检查一次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补和复制,档案人员调动时,必须严格履行接交手续,在未交接清楚之前不得离职。

四、档案库房门窗必须严密坚固,有防范措施来保证档案的安全(防盗门、窗护栏)。

五、出具档案证明,由档案人员根据档案内容摘录,不得人为篡改档案内容。

六、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将档案携带出档案室,也不得随意复印、摘抄。

七、每天下班前要进行库房检查,做到关好门窗,档案入柜,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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