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教研室:
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按照市纪委《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着力整治“四风”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四风”回潮
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守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利用职务影响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二、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挺纪在前
各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积极主动作为,持续传导压力,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管。各党支部书记要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抓敢管、严抓严管,扣紧责任链条;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节俭文明过节,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更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督促和管理,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三、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党总支将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并进行通报曝光。
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
2018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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