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K体育,MK(中国)辅导员值宿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10-10 09:25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学生住宿管理,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处理学生在公寓的问题,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辅导员进驻公寓楼值宿工作由学生处负责按月安排。

第三条   学生处、各学院要将学生公寓值宿工作纳入对辅导员的工作考核内容,将此项工作作为辅导员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值班辅导员主要负责处理学生各种突发事件;协助处理学生治安事件;做好学生的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了解和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动态,接待来访学生;开展谈话、谈心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困难;掌握学生晚归、未归情况;巡查学生宿舍,指导督促学生做好内务卫生,保持宿舍整洁;引导学生健康上网,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宿舍中的不安全、不文明行为;做好学生离、返校情况的检查;全面记录各项检查情况,认真、详实填写辅导员值班记录。

第五条   辅导员值班入住公寓时间为当日18.00至次日晨7.00。辅导员遵守值班时间和值班纪律,保持通讯畅通,坚守值班工作岗位,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 当班辅导员应及时、果断、妥善处理问题,对自己不能独立处理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相关学院导员、领导或相关部门汇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   各学院要加强对辅导员学生公寓值班工作的管理,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参加带班工作,深入学生宿舍了解情况,及时处理问题和化解矛盾。

第八条 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对辅导员值班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并定期通报。辅导员值班期间对于学生出现的问题未及时参与处理或值班脱岗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应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学生处

                                0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