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MK体育,MK(中国)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李赫鹏发布时间:2023-05-10 09:52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学校决定开展MK体育,MK(中国)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为2023届全体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生总数的6%,具体名额分配见《MK体育,MK(中国)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在校期间从未受到纪律处分;  

(三)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在校期间至少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任意一项,入学以来各科成绩均为良好及以上;有健康的体质及心理素质,体能测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及以上;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在校期间至少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任意一项,在爱国主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起到模范引领作用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五)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六)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有关活动和工作中,践行时代青年使命担当,积极参与相关志愿服务工作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初评。510——512日,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学生处;  

(二)初评审核。515——519日,学生处、教务处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公布最终评选结果;  

(三)结果公示。522——524日,各学院将最终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监督;    

(四)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将《MK体育,MK(中国)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报送学生处1222室;  

(五)加强宣传。评选表彰全过程要通过易班”“微推”“网站学工公众号等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在学生中大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生荣誉感、自豪感,充分发挥先优引领作用。  

五、评选要求  

(一)按照有关条件和标准进行评选,广泛听取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广大学生的意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二)要成立以各学院学生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工作,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切实将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作为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评选为契机,对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基本素质教育;  

(四)毕业生离校前,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考试不合格情况的优秀毕业生,学校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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