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2019-2020学年师范类学生校内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5-18 09:31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财务处自启动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以来,每月都可以将确需补发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补报进而大大减少了校内助学金漏报的学生,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1月至5月校师范生助学金由学生处根据2019年12月各学院提交的名单统一代为上报。为使个别漏报学生尤其是毕业生能及时上报特发通知补报校内师范类学生助学金。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范围为校内(包括专升本)师范类学生中已缴齐学费(包括助学贷款)但由于学费缓交等原因未能及时上报并获得校内助学金的学生。

补报标准

补报助学金的发放从学费缴齐次月起计发,缴费当月以及之前欠费月份的助学金不予补发。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视同缴费,具有获得全学年师范生助学金的资格,即从2019年9月开始补报。补报时按应获得助学金的月数填报,即:45元/月乘以应获得助学金的月数。补报截止月份为2020年5月且包含5月。

例如:某生于201910月缴齐2019-2020学年学费,申报助学金从十一月开始计,即申报201911月、12月以及20201月、3月、4月、5月共个月助学金。

在校生凡发生违法、违纪、违法学校规定受到各种处分者,自处分文件生效的当月起由学院停报该生一个学年(10个月)的助学金。

三、填报要求:

各二级学院负责辅导员要核实好学生情况后再登录学校财务系统,上传补报名单。

1. 摘要:贷款学生摘要写清:因贷款补发20xx年x月-20xx年x月,晚缴学费学生摘要写清:补发20xx年x月-20xx年x月

同类型、同起止月份的相同摘要学生在一张表单上上报,摘要不同学生不可在同一表单上上报。

2.明细:校助学金

3.指标选择:指标id98

4.经费来源:学生处

5.经手人:辅导员签字

6.部门领导:二级学院书记签字

打印纸质表前请先预览,确保打印后纸质表右上角页码完整。辅导员在每名学生信息最后一栏加盖扁名章。

四、上报时间

5月29日上午9点至11点将纸质版交至行政楼125室唐老师。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