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市南岗区武装部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征兵工作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春季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和网上报名工作,现将本年度征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按照国防部征兵办规定,自2020年起国家将实行两季征兵。时间为:上半年报名时间1月10号至2月15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8月15日。由于今年特殊原因,现征兵网已经开通,请各学院配合组织好学生提前完成网上报名、兵役登记、体检、政审等工作。
二、征集对象和年龄
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征集年龄:男兵为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女兵为年满18至22周岁。
三、征集条件
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按照2014年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具体规定执行,体检条件按照2014年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试行。
四、征集办法
在校大学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任选一处进行报名参军。
1.应征报名时间为1月10日 至 2月15日,现征兵网站已经开通,志愿参军的在校生,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应征报名。
2.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征学生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两份)及《存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要求及流程见附件3)。
3.《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登记表》打印后,其中“个人简历”内容需本人填写(填写要求:①主要经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②,XXXX年9月—XXXX年7月,在校生大学阶段只写XXXX年9月—)。
4.各学院辅导员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就读学校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处填写意见,并签字、盖本学院公章。
五、工作安排
1.1月18日,应征报名的学生将《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两份)及《存根》、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在校证明(见附件1)复印件、建设银行卡(缴学费用卡)复印件、哈尔滨银行卡复印件、7张1寸免冠照片及电子版照片(照片为红底,像素114*152,须到照相馆请专业摄影师摄制,不能使用手机摄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还需填写《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报本学院征兵工作负责人处初审。
2.1月19日,各学院征兵工作负责人将本学院应征报名学生全部材料及《在校大学生应征花名册》(见附件2,纸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并上报学生处(武装部)国防教育科。
3.1月20日至1月24日,学生处(武装部)国防教育科汇总各学院应征报名学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合格后的《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将由各学院返给有关报名参军学生,学生本人或家长持《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去应征地武装部进一步办理手续。并在3月15日前将《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由各学院返还学生处(武装部)国防教育科。
4.1月25日,学生处(武装部)国防教育科将审核合格的应征报名学生材料及《MK体育,MK(中国)在校大学生应征花名册》报学校所在地南岗区人武部。
5.12月19日,南岗区人武部分批集中组织体检,并根据高校的特殊情况同步展开政审。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征集大学生入伍是党和国家赋予高校的神圣义务,是人民军队战斗力进一步提升的保证,各学院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好本年度征兵工作,积极动员适龄学生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应征,以实际行动投身国家国防事业。
2.广泛宣传、大力动员。各学院要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大学生参军入伍进行宣传,通过易班、班级微信群、家长微信群等平台,弘扬爱国主义教育,宣传参军有待政策和优厚待遇,让广大学生和家长深入了解应征流程,熟悉参军政策,积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3.严守纪律,廉洁征兵。各学院要主动为应征学生提供热情服务,坚守廉洁底线,切实防止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七、联系方式
为提高征兵工作效率,确保将征兵动态、工作安排等信息及时传达给报名应征的学生,学生处(武装部)国防教育科建立了 “MK体育,MK(中国)2021年学生征兵工作” 微信群 (见附件5)。各学院征兵负责人及志愿参军报名大学生可以通过扫码进群,关注微信群内发布的征兵信息和重要通知,各附件自行下载按要求填写,有问题及时在微信群询问解决。
联系人:王春尧
联系电话:0451—86678637
学生处 武装部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