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学子举力善行,榜样力量耀然北疆。7月10日下午16时,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教育厅、共青团黑龙江省委等单位联合举办的2011年度黑龙江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暨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评选活动颁奖盛典在哈尔滨工程大学举行。我校党委副书记王利民、学生处处长张旭东、纪检监察处处长田培成、校团委办公室主任孙亮、二级学院辅导员王淑梅、孙华、于迪、赵莹、张志涛、刘翀、李健、赵永艳、王睿博、李哲参加了此次颁奖盛典。经过初评、群众投票、复评三轮评选,我校刘春利同学荣获2011黑龙江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校党委副书记王利民作为颁奖嘉宾为省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获得者颁奖。
本次活动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在大学生中大力弘扬雷锋精神,集中展现黑龙江大学生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榜样作用。
刘春利是我校教育科学学院心理学专业09-1班的学生,她7岁那年不幸患了小儿麻痹症,落下了终身残疾,但是她没有向命运折服,而是用一颗乐观、积极、感恩的心去面对学习和生活。同样,她也是一个心怀梦想的阳光女孩。为了追梦,她学会了自立;为了追梦,她学会了勇敢;为了追梦,她学会了坚强。她比同龄人付出得更多,于是,她的梦也比同龄人更加精彩,在大学三年的学习期间,她从未因为自身的不便而迟到早退过,更没有因为家庭的贫寒而向学校申请特殊的照顾,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刻苦读书、奋发学习,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一等奖学金,并积极利用自己在学习上的优势去帮助班级成绩落后的同学,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回报他人、温暖他人。
她自信的笑容和坚毅的目光已经成为学校里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
(学生处、团委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