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评选推荐2013-2014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暨道德模范人物(群体)的通知》(黑宣通[2014]21号,详见附件)要求,学校可推荐教师年度人物人选1名,大学生年度人物人选1名,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群体)人选2名,我校拟在全校进行评选推荐,由于此项评选活动标准高、参与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并需要经过社会公众进行网络评选及专家投票评选,请根据评选条件结合实际推选出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及突出代表性的优秀人物及群体,各部门若有符合条件人选可以进行推荐,请将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自拟题目,第三人称,1000字左右,重点突出2013年突出事迹),在4月21日前报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赵爱萍 联系电话:15104511028 内线:1217
党委宣传部
2013年4月14日
附 关于评选推荐2013-2014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暨道德模范人物(群体)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我省高校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省高校师生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电台决定联合举办2013-2014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暨道德模范人物(群体)评选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共青团黑龙江省委、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
承办单位:东北网、龙广高校台。
二、评选范围
省内高校在职教师、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学生
三、评选条件
教师年度人物: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政治敏感性和辨别力,理论和政策水平较高;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勤恳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认真钻研教学业务,在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或省内产生一定影响;教学质量高,深受学生欢迎,年度两学期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
3、以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引起广泛关注;
4、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或具有创新性进展,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权威性期刊发表重大研究成果,或在成果转化、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大学生年度人物: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观向上,具有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
4.2013年在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勤奋好学、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自强不息、特殊才能等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群体):
1.能够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稳定、和谐。
2.面对家庭贫困、自身疾患以及突发性灾难事件,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3.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校园安定团结,正直勇敢,见义勇为,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做斗争。
4.尊敬师长,孝敬父母,不计较个人得失,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积极帮贫助困。
5.热爱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省内外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公益,甘于奉献。
6.诚实守信、礼貌谦逊、讲究卫生、爱护公物及环境,为建设文明校园和做出贡献。
四、评选方式
采用专家评审和群众投票相结合方式,分为推荐、初评、复评三个阶段。
1.推荐阶段:学校可推荐教师年度人物人选1名,大学生年度人物人选1名,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群体)人选2名。推荐表需学校主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
2.初评阶段:评委会对参选人进行评审,确定20名教师年度人物候选人、2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32名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候选人及8个大学生道德模范群体候选群体。组委会将通过东北网公示入围师生事迹,展示候选人风采,接受群众及大学生的监督。
3.复评阶段:公众对晋级候选人进行网络及手机微信投票(投票方式见东北网),并综合评委会专家投票,上报组委会审定,评出2013-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师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及道德模范人物(群体)。
4.颁奖典礼:举行颁奖仪式,揭晓2013-2014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暨道德模范人物(群体)。
五、奖项设置
本次采取网上投票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出2013-2014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10人、黑龙江省大学生年度人物10人、黑龙江省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16人、黑龙江省大学生道德模范群体4个,并向入围个人、群体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六、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把这项活动作为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高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负责把优秀人才推荐出来,广泛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推荐和评选活动中来,感受榜样力量,受到教育。
2、报送推荐表和事迹材料。推荐表(一式二份,A4纸型双面打印,见附件1、2、3)。包括学校推荐信息、候选人报名信息及150字个人事迹简介,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地介绍候选人的突出事迹,不要对候选人曾获得奖项流水账式的记录(报名表可从东北网下载:http://www.dbw.cn/)。候选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一式一份)。事迹材料请各申报院校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面面俱到,重点体现2013年期间突出事迹,请勿在材料内加入照片。
3、报送候选人生活照片及二寸彩色免冠照片。请各申报院校将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以文本框形式粘贴于电子档报名表“照片”位置处。申报道德模范群体的可不报送二寸照片,但要报送电子版全体成员合影,照片格式参照电子档生活照片要求。候选人电子版生活照片只需报送一张,格式要求为分辨率在800×600左右的jpg文件,照片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
推荐表、事迹材料、候选人生活照片、全体成员合影需同时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邮件标题请标注学校、候选人姓名及申报类别)。
请各高校于2014年4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省委宣传部教体卫处。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广播电台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