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我省高校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省高校师生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广播电视台决定联合举办2014—2015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暨道德模范人物(群体)评选宣传活动。根据《关于评选宣传2014—2015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大学生年度人物暨道德模范(群体)的通知》(黑宣通[2015]10号)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将我校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在职教师(在管理和服务岗位教师可在任教学院参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学生。
各二级学院学院及思政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选,最多可推荐教师年度人物人选1名,大学生年度人物人选1名,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群体)人选1名,推荐表需学院或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部门公章。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课堂政治纪律,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带头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
2.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授业育人、默默奉献,以自身道德修养、言行举止做学生的品行之师。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钻研教学业务,业务精湛、锐意创新,在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充满活力和亲和力,教学质量优、学生评价高,年度两学期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
4.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或具有创新性进展,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权威性期刊发表重大研究成果,或在成果转化、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社会民生,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学以致用、成果丰硕,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3.开拓进取、艰苦创业,对理想和事业有坚定的追求,诚信做事做人。
4.追求卓越、全面发展,品德、学业、才能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受到学校和师生的一致认可。
5.多才多艺、青春风采,具有某一特长,德才兼备、青春活泼,展现我省大学生的崭新精神风貌。
1.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传承美德、弘扬正气,带动广大师生传播正能量,引领社会道德风尚。
3.奋不顾身、舍己救人,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英勇无畏,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
4.自强不息、奋斗不止,面对家庭贫困、自身疾患以及突发灾难,勇于直面逆境、不畏艰辛困苦、自强自立,在逆境中创造佳绩。
5.热心公益、帮贫助困,积极参加或者筹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帮助孤寡老人和贫困儿童,乐于奉献,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
本次评选工作要在各学院党总支(思政部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各学院及思政部经过初评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后将结果报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根据推荐结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评,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最终推荐教师年度人物人选1名,大学生年度人物人选1名,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群体)人选2名,报送省教育厅。各学院及思政部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向师生明确评选标准,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
1.各学院及思政部要把这项活动作为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认真负责把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广泛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推荐和评选活动中来,感受榜样力量,受到生动教育。
2.报送推荐表和事迹材料。推荐表(一式二份,A4纸型双面打印,见附件1、2、3)。包括学校推荐信息、候选人报名信息及150字个人事迹简介,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地介绍候选人的突出事迹,不要对候选人曾获得奖项流水账式的记录(报名表附后)。候选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一式一份)。事迹材料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面面俱到,重点体现2014—2015年期间突出事迹,请勿在材料内加入照片。
学校:MK体育,MK(中国) 联系人:赵爱萍 职务:主任科员 座机:0451-86601217 手机:15104511028 e-mail:38458952@qq.com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 邮编:150086
3.报送候选人生活照片及二寸彩色免冠照片。请各申报单位将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以文本框形式粘贴于电子档报名表“照片”位置处。申报道德模范群体的可不报送二寸照片,但要报送电子版全体成员合影,照片格式参照电子档生活照片要求。候选人电子版生活照片只需报送一张,格式要求为分辨率800×600的jpg文件,照片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
推荐表、事迹材料、候选人生活照片、全体成员合影需同时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邮件标题请标注学院、候选人姓名及申报类别)。
请各学院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