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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体育,MK(中国)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
2007-06-07 14:46   (点击率:)

为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进学院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省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黑龙江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和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巩固“三五”普法工作成果基础上,按照我省《“十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要求,在全院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紧密把法制教育工作与德育工作相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加强法制建设相结合,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和遵守法纪的自觉性,提高学院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保证和促进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法制教育的目标、内容和任务

1.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师生员工进一步掌握和了解一些综合法律、教育专门法律的基本内容和规范,提高法律素质,能够有效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实现教育管理和学校办学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使受教育者的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2.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四五”普法培训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

(1)综合法律: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及其它行政执法和处罚方面的法律规范。

(2)教育专门法律:《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等6部法律及有关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

(3)案例分析和教育:学习借鉴教育行政执法、处罚典型案例。

3.任务

(1)在全院继续开展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理论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的宣传教育,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江总书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思想。努力提高师生员工,特别是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提高院、处级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

(2)联系我院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教育法宣传活动。一方面要继续深入学习以教育法为核心的教育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要学习宣传加入世贸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预防犯罪的法律知识,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证学院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3)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要在普法教育的基础上,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学院制度建设及执法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学院依法治教、依法治系、依法治校的进程。

(4)把法制教育工作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使法制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思想道德教育之中,提高教育效果;把法制教育和以德治校紧密结合,使师生养成遵纪守法、以德修身的自觉行为。

三.实施步骤

按照省教育厅《规划》要求,分为三个阶段:

1.2001---2002年上半年,为宣传启动阶段。根据中央、省、市的要求,调整法制宣传组织机构,做好普法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制定今后4年法制教育规划。根据需要和可能,有关部门预定和筹备编写普法教材。

2.2002年下半年至2004年,为组织实施阶段。学院和各单位根据普法教育的有关要求,采取自学、培训、研讨等不同形式,加强对全院干部、教师、学生的法律规范教育。各系、部、处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队伍建设和学生思想教育的日程,有计划地对规定法规进行学习、宣传,利用课堂教学和多种教育途径,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的规定,营造良好的法制化育人环境。

重点学习内容的具体安排:

(1) 2002年重点学习《宪法》、对外贸易的有关法规、教育行政法规;

(2) 2002年重点学习《教育法》、《高教法》、《知识产权法》等法规;

(3) 2003年中重点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等法规;

(4) 2004年重点学习有关的民法、《民事诉讼法》等法规,重新学习修改后的《宪法》;

(5) 重点学习《经济法》、行政法规等法法律规范。

3.2005年,为总结验收阶段。上半年各单位对“四五”普法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四五”普法工作进行自检,学院检查评估和验收。下半年自下而上迎接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各部门“四五”普法验收不合格,将取消文明单位资格;对普法工作突出、成绩显著者,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为加强对 “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指导、协调学院“四五”普法工作,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宣传部。各系、(部)、处、(室)、院也要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或责成一名领导负责“四五”普法教育工作。

学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葛文君

副组长:张仲孚、张军民、王福卿

成 员:郭显举、杨炳然、李桂霞、田培成、郭雅杰、吴伟东、王骞

办公室主任:郭显举

成 员:盖艳红、杨俊杰、王丰、唐志斌、李铁岩

2.建立法制教育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书记是各单位普法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各党支部要重视“四五”普法教育工作,加强领导,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现中央、省、市提出的“四五”普法教育目标;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努力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认真履行法制教育职责,完成党委赋予的教育工作任务。

3.按照“四五”普法工作任务要求,各党支部要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活动。各党支部每学期在自学的基础上,至少集中学习两部以上必学法规,以保证完成法制教育任务;学院普法办和各党支部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法律知识专题报告会、研讨会和专题讲座,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层次和水平。

4.学院普法办负责全院年度法制教育的检查、指导、评估和阶段性考核验收工作。

附 件:

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葛文君、孙列兵

副组长:张仲孚、王福卿、王利民

成 员:郭显举、田 野、田培成、王 骞、李子涛、郭雅杰、吴伟东、、王 峰、贾春雷

办公室主任:郭显举

成 员:盖艳红、杨俊杰、杨 军、高彩霞、张晓伟、张广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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