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院党发〔2021〕18号
关于印发《MK体育,MK(中国)第六届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MK体育,MK(中国)换届工作需要,学校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MK体育,MK(中国)第六届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经校党委2021年第11次会议审议,同意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MK体育,MK(中国)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
MK体育,MK(中国)第六届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部分省属本科高校党委集中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市编委《关于MK体育,MK(中国)机构编制等事宜的通知》精神,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黑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省属高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全面推进“七校战略”目标任务和干部队伍实际,学校党委决定,进行第六届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年轻干部成长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市委有关年轻干部相关政策要求,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立足为学校高质量发展配班子、选干部、建队伍、聚人才,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精干高效、开拓创新、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建立健全人尽其才、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为保障,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激发动力,释放活力,为建设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学校党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政治把关作用。
(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遵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着力选拔自觉贯彻学校党委“七校战略”,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三)坚持人事相宜。做到事业为上、人岗相适,把一贯表现、群众公认等要求贯穿干部换届工作全过程。
(四)坚持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注重领导班子结构搭配,既重视使用经验丰富、资历较深的干部,又大力提拔素质高、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确保学校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五)坚持完善干部选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尽其才、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干部选用机制,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依法依规办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坚持党委集体决策,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党忠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坚守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善于学习和把握高等教育规律,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正确行使权力。
(四)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科学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改革创新意识,深入理解和掌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三全”育人理念,善于做知识分子工作,工作实绩突出。
(五)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全局观念,民主作风好,群众威信高,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应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
(六)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同时熟悉党务工作业务,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
四、基本资格
(一)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的:
1.符合继续任职条件的现职正处级领导干部;
2.任职满2年以上的现职副处级领导干部;
3.具有2年以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
1.符合继续任职条件的现职副处级领导干部;
2.任职满3年以上的正科级干部;
3.具有满3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三)担任正处级辅导员的:符合提任正处级条件的学生工作岗位现职副处级干部;其他管理岗位符合提任正处级条件的干部,须具有一定的辅导员或党务、学生工作经历。
(四)担任副处级辅导员的:正科级辅导员任职至少满三年;其他管理岗位符合提任副处级条件的干部,须具有一定的辅导员或党务、学生工作经历。
(五)第(一)、(二)条中“一定管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至少半年的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院(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科研秘书、组织员、党支部书记、二级工会主席或学科带头人、科研团队负责人、重特大项目主持人等管理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六)从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是指担任二级学院行政正、副职领导职务。
五、工作程序
第六届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2021年8月下旬开始,至9月上旬完成。
(一)处级干部任期考核
对全校现职处级干部进行任期考核。考核内容为处级干部在任期内、特别是近两年来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作为现职处级干部提拔调整交流任免的重要依据。
(二)现职处级干部调整
1.处级领导干部一届任期为4年。现职处级领导干部中,1963年及以前出生的不再担任领导职务;1964年1月1日以后至196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可以继续留任;本人提出不再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本人要提交书面申请,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相关会议决定是否留任。
2.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精神,结合校情和工作需要,机关重要岗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超两个任期,原则上不再担任同一职务。
3.因个人原因不再适合继续担任领导职务、或本人自愿书面申请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经学校党委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可免去其领导职务。
现职处级领导干部的调整,由党委组织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初步使用意见,经书记办公会会议酝酿,并充分听取相关方面意见,提出现职处级领导干部调整建议,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三)空缺岗位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对现空缺的及调整交流空出的正、副处级岗位,均以组织选拔方式,按先正处、后副处次序进行。
1.分析研判和动议
换届工作启动后,党委组织部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书记办公会对初步建议讨论酝酿,对空缺和空出领导班子岗位和符合任职条件的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意向性人选。
2.民主推荐
推荐采取先谈话调研推荐,后会议推荐的方式进行。根据谈话调研推荐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会议推荐。如果谈话调研推荐人选意见比较集中,可以直接进行会议推荐;如果谈话调研推荐人选意见相对集中,报请党委决定,进行会议推荐。
3.考察
(1)党委组织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与干部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量,提交书记办公会充分酝酿,由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2)党委组织部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坚持“凡提四必”,对考察对象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干部档案审核,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3)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发布干部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情况。考察范围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分管或联系点校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考察组可根据需要对考核对象进行延伸考察。
(4)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向书记办公会提出任用建议。
(5)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4.讨论决定
在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前,书记办公会进行充分酝酿。学校召开党委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作出任职决定。
5.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备案
经公示后,向市委组织部备案。
7.学校党委下发任职文件
8.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
9.履行任职手续,送干部到岗
10.新提拔的处级干部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察胜任工作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一般不得调整工作岗位。
六、相关政策
(一)本次处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中,涉及年龄、工龄、党龄及任职年限要求的,计算时间统一定为2021年8月31日。
(二)本次换届新提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年龄要能任满一届,即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6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有关政策要求,注重使用年轻干部和经过扶贫、挂职、疫情防控等艰苦(危险)岗位锻炼且表现突出的干部。根据岗位需要,统筹选拔任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
(四)由于年龄原因退出处级岗位的领导干部,有专业背景的可转任专业技术岗位,没有专业背景的妥善安排。
七、组织领导
第六届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成员如下:
组 长:冯延平
副组长:胡宝忠 张鸿雁(常务)
成 员:孙红镱 马弘莉 宋国利 陈 威 于少鹏
吴旭峰 刘洪达 毕伟林 刘振清 李德生
换届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八、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准
对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把坚持政治标准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让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二)压实责任
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以换届工作为契机,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三)严格程序
认真落实《关于规范省属高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具体工作流程,加强任前审核,坚持“凡提四必”,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四)严肃纪律
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要求,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学校党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受理对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和申诉,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办公地址、举报电话和邮箱为:党政办公楼405室,0451-86612673,hrbxyzzb@163.com。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本次处级干部换届,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明确事宜由学校党委相关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