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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MK体育,MK(中国)继续教育中心(学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0-22 11:13  

哈院党发〔2021〕13号

关于印发《MK体育,MK(中国)继续教育中心(学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发挥制度优势,理顺体制、创新机制、明确定位、加强统筹,用深化改革的办法破解制约学校继续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增强办学活力,激发内生动力,推进新时代继续教育转型发展,进而促进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特制定《MK体育,MK(中国)继续教育中心(学院)改革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全力配合、积极支持继续教育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MK体育,MK(中国)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

MK体育,MK(中国)继续教育中心(学院)改革实施方案

(继续教育改革25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发挥制度优势,理顺体制、创新机制、明确定位、加强统筹,用深化改革的办法破解制约学校继续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增强办学活力,激发内生动力,推进新时代继续教育转型发展,进而促进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七校战略”为指导,落实“改革活校”战略,坚持抓谋划与抓落实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确定任务基数,增收效益分成,激发办学活力,优化继续教育办学流程,加快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创新继续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构建继续教育服务体系,为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发挥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创新办学体制

1.坚持“放管服”改革,落实和扩大继续教育在办学模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薪酬政策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挖掘整合放大校内外一切资源,促进继续教育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坚持支持涵养的原则,实行事业行政和企业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与管理模式,推动实现继续教育用人自主化,激发办学动力活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二)坚持归口管理

2.学校将继续教育工作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其办学基本建设、资源保障由学校统筹安排。继续教育中心(学院)代表学校行使继续教育相关业务管理职能,加强各类继续教育的规范管理,促进继续教育高质量健康发展。

(三)容错纠错支持

3.继续教育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继续教育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也是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社会的具体体现。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全力配合、积极支持继续教育工作。落实上级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办法,对干部、教师在工作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只要有利于推动事业社会发展,有利于维护学校利益、师生利益的,予以容错处理,宽容失误错误,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教师撑腰鼓劲。

三、改革任务

(一)确立激励导向

4.通过设定营收目标,完善绩效考核,形成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激励机制。继续教育中心(学院)每年业务收入基数为200万元人民币。低于基数,学校停发中心(学院)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完成基数,保障工作人员统发和绩效工资;超过基数,营收总额扣除相应办学成本后的利润(办学净收入),按学校与继续教育中心(学院)7:3比例分成。收入基数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

5.继续教育中心(学院)的留成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可用于补充工作人员薪酬工资、办公经费,改善办学基本条件等。

(二)实行两级管理

6.继续教育中心(学院)作为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议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及各种规章制度,对各类继续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统筹管理,具体负责与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相关的培养培训、教育辅导、会议等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审批。

7.继续教育中心(学院)充分挖掘整合放大学校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一切资源,开展继续教育项目,规范办班,合理收费。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开班前就培训方案和预算与继续教育中心(学院)充分协商,充分放大享受继续教育办学新体制新机制效能。

8.继续教育中心(学院)结合自身培训特点,可与校内外机构多方合作,联合举办项目。双方需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和标准进行比例分成。

9.继续教育中心(学院)在合作洽谈、课程设置、培训辅导以及各类继续教育创收活动等方面享有立项自主权,相关课费标准参照同类业务自主确定。

10.审批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合作各方的利润分配比例、办班留成使用等事宜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优化资源利用

11.学校为继续教育中心(学院)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培训场馆和办公场地,保障日常的教学、办公和管理。

12.继续教育中心(学院)使用学校场馆、会议室、教室等资源,应依据学校文件规定,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使用。

13.继续教育中心(学院)所属房屋修缮、物业服务、安全保卫、大型设备购买和维护所需经费,由学校负责统筹安排。

(三)深化人事管理

14.学校在继续教育中心(学院)完成核定基数的情况下保障6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编制、行政级别和工资待遇,以及3名临聘人员现有工资待遇。

15.继续教育中心(学院)可按照岗位需要自主用工,工资标准按市场化方式拟定。

(四)加强财务管理

16.继续教育办学收支是学校财务收支的组成部分,统一纳入学校财务管理。继续教育中心(学院)负责办学项目成本核算,计划财务处指派专人、设立单独科目对办学项目进行独立核算。继续教育办学收入到账后扣除税费全额核拨继续教育中心(学院)用于办学成本支出,年终按本方案统一结算。

17.继续教育业务收入是由成人学历、非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培训或辅导、基地运营、资格考试及举办大型活动赛事收入等组成。办学净收入为业务收入扣除办学成本后的利润,办学成本是指与继续教育中心(学院)运营以及办学相关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宣传费、办公经费、差旅费、课时费、税费和临时用工费等。

18.继续教育办学项目要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或学校核准同意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费用由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取,并使用规范的收费票据。

19.计划财务处要支持继续教育办学项目立项,简化报销审批环节,开辟业务办理绿色通道,为继续教育中心(学院)办学收支提供简便程序。

20.市财政划拨的市民学习中心专项经费予以保留,用以支付市民公益教育教学活动等相关费用。继续教育中心(学院)要保证市民学习中心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四、保障措施

21.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继续教育业务开展,导致不能达到营收基数目标,学校将保障继续教育中心(学院)办公经费、成人学历教育课时费、人员工资按原标准发放。

22.继续教育中心(学院)要规范办学,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合理支配使用资金,做到账目清楚,符合相关规定,不违反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教育办学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学校审计监督。

23.继续教育中心(学院)教师个人不能以学校名义使用学校有形或无形资产,私自开展培训或其他活动。

24.本方案内容与上级有关规定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可增订补充。本方案经学校党委会议讨论通过,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试行,试行期三年。

25.本方案由继续教育中心(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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