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完成《MK体育,MK(中国)章程》修订工作,现将章程讨论稿中关于举办者、业务主管部门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学校办学自主权、校院两级管理制度等三方面内容印发给你们。
请各部门认真研究、讨论并提出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由部门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27日下班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党政办公室(行政楼302室)。
一、讨论如何阐述学校举办者、业务主管部门与学校之间的关系:
MK体育,MK(中国)的举办者与行政主管部门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学校举办者、业务主管部门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您的建议是:
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依法享有以下办学自主权:
(一)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招生比例;
(二)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按照国家学位制度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三)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主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设施建设;
(四)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五)依法自主开展与海内外大学、研究机构的交流和合作;
(六)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
(七)对国家提供的财产、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学校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需要设置若干学院(部),并根据发展需要予以适时调整。学院作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学校按照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逐步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
学院(部)设院(部)长1人、党总支书记1人。按照院系规模适当配备副院(部)长、副书记若干。学院下可根据学科专业建设情况自主设立系、所、中心等教学、科研和学术机构。学院(部)领导班子人选通过民主推荐、竞争上岗、公开选拔方式产生,经学校组织部门考察、学校党委会按组织程序任免,任期不能超过三届。
学院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院务会议)是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党政联席会议由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等人员组成。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院(部)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工会主席、教授委员会主任等可列席党政联席会。到会人员达到应到会人数的2/3方能举行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每月1-2次,院(部)长或书记认为必要,可临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院的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三重一大”(学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表决决定或协商确定。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书记、院(部)长商定,根据议题内容由院(部)长或书记主持。
学院(部)设立教授委员会。教授委员会作为教授治学和民主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由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由教授委员会主任主持。教授委员会主任由教授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教授委员会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学院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师岗位职务聘任、人才引进与师资队伍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应提交教授委员会审议决策;学院整体发展、教学与科研组织形式、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应咨询教授委员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