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哈纪发[2011]6号)和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务公开实施意见》(黑高工委发[2011]2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拓宽党内监督和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民主权利,建立公开、民主的党务工作机制,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以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为依据,以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民主权利为立足点,在不违反党的纪律和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促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促进发展。努力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为学校科学发展营造健康和谐的良好环境。
2、坚持依法依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不断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务公开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坚持真实公正。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师生员工,实事求是,保证党务公开的内容真实、程序公正、公开适时,尊重和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4、坚持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针对学校不同群体的需要,采取适当形式及时公开党内外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注重形式和效果的统一,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坚持服务师生。凡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除国家规定保密的,都要公开,接受监督,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师生员工参与学校建设发展的积极性,提高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一)全局工作
1、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情况;
2、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重要人事变动、大额资金安排使用及校产处置、财产报损等资产管理和其它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
3、党组织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及其它主要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4、学校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及成果等情况;
5、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等。
(二)思想建设
1、党组织思想建设的决定、意见和措施;
2、党组织理论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其它重大活动安排及落实情况等。
(三)组织建设
1、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及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情况;
2、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奖惩情况;
3、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
4、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使用、评优表彰、评估检查等情况。
(四)作风建设
1、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联系师生员工、服务党员群众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2、集中整顿、专项纠风等工作情况;
3、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应该公开的情况等。
(五)制度建设
1、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特别是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干部人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情况;
3、保障党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及制定落实党员责任目标的情况;
4、党务工作流程以及党务工作者日常行为规范等。
(六)反腐倡廉建设
1、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
3、落实党内监督情况;
4、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5、违纪党员的处理情况等。
(七)其它应该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时限、程序
(一)党务公开的形式
1、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事项,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民主生活会及党内会议及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2、适宜在校内公开的事项,通过党务公开栏、情况通报会、其它校内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
3、适宜对校外公开的事项,通过校园网(外网)或广播、电视、报纸等校外媒体进行公开。
4、对党员群众、师生员工要求公开、但基层党组织认为不宜公开的事项,应书面提出理由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的组织意见向党员群众、师生员工反馈。
(二)党务公开的时限
1、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要长期公开;
2、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3、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临时性工作,如“先优推荐(选)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要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要遵循“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1、制定目录。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经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报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施公开。按照目录规定的形式和时限要求,对确定的内容予以公开;
3、收集和处理意见。通过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开通电子邮箱和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收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整改,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反馈。
4、立卷和归档。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公开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及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四、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按照市委纪检委、市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成立MK体育,MK(中国)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利民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刘鸿达 党委组织部部长
田培成 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处处长
成 员:李晓光 党政办公室主任
郭显举 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
孔令伟 工会副主席
张 虹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振清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孙志国 财务处副处长
李志敏 审计处副处长
黄丽丽 团委书记
胡英松 网络与教育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办公室 主 任:刘鸿达(兼) 党委组织部部长
办公室副主任:田培成(兼) 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处处长
成 员:孙 芳 党委组织员
沙 迪 党委组织员
张学军 纪检监察处干事
庞 哲 纪检监察处干事
党务公开监督员:田培成(兼) 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处处长
监督电话:86612673
五、工作要求
党务公开工作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新的实践和探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党务公开工作和各项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党务公开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推进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头抓好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党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效衔接,既要抓好党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又要保证业务工作的开展,做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断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配套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积极探索、加强检查考核。在开展党务公开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同时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在不断探索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方法的实践中,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