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工作要求,根据我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安排和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结合全市当前阶段性工作任务和特点,制定7月份的学习教育计划安排如下:
1、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黑龙江省两个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各级党委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多种方式,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
2、各地各单位要分战线、分层次集中抓一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示范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各地各单位要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座谈会或推进会,总结经验、部署工作。
4、要继续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联系查找失联党员,力争将我市失联党员比例控制在1.4%以内。积极稳妥地开展失联党员的组织处置工作。
5、继续认真组织“百万党员网上答题”活动,确保7月20日前完成答题。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将在QQ群适时公布网上答题活动统计数据。
6、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行业特点,进一步研究细化不同基层党组织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明确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措施。特别是教育、卫生、政法等直接服务群众部门和各类服务大厅、“窗口”单位,要细化标准,立足岗位,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7、各级党组织要以“学讲话、谋振兴、闯新路”为主题广泛开展征文活动,活动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0日,对优秀文章经初审后报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省里将通过省报和龙江先锋网择优刊发。
8、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纪念建党95周年表彰大会精神,与学习全国、省市先进典型结合起来,开展向受中央、省市委表彰先进典型等学习活动。
9、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参加学习讨论、讲党课、作报告,各级党委要有计划地每月安排一定数量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
10、各级教育部门要安排好暑假期间教师和学生党员的学习教育,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保持学习教育连续性。
11、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搞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时向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报告学习教育进展情况。
12、各级督导组要继续深化督导工作,根据重点任务清单,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开展学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