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2017年度黑龙江省政府博士后科研启动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6、2017年度出站留省的博士后人员(以博士后工作试点省市批准出站的日期为准)可申请;已申请过的(含未获得资助人员)不能再次申请。
二、资助额度
科研启动金分为两个档次,一等10万、二等6万。
三、申请材料
申请博士后科研启动金的博士后人员统一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落户黑龙江科研启动资助金申请书》(附件1),左侧装订,一式5份。外省出站回省工作的博士后,需附博士后证书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复印件);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领事)馆教育处(组)出具的博士后经历证明(两年以上)、做博士后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博士后在国外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将上述材料复印件与《申请书》一并报送。
四、有关要求
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如实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落户黑龙江科研启动资助金申请书》(附件1)和《黑龙江省政府博士后专项经费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原件、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7年9月20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
联 系 人:张鸿艳
联系电话:86617689
E-mail:hxyboshi@163.com
人事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