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享受博士生活补贴和博士后科研补助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享受博士生活补贴和博士后科研补助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在岗正在享受和2016年新申报享受博士生活补贴和博士后科研补助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表现情况和职业道德情况、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科研项目完成情况,包括完成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
三、考核程序
被考核人员本人需填写《哈尔滨市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和《博士及博士后考核指标汇总表》(见附件2),经本人所在单位或部门考核并填写考核意见,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经学校签署意见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将在适当时候到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复核。
四、考核结果
对考核合格人员,将继续享受博士生活补贴和博士后科研补助。对考核不合格、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将取消其相应待遇。
五、报送时间截止时间:2016年12月5日16:00
报送地点:行政楼201室
联系人:张鸿艳
联系电话:86617689(内线7689)
电子邮箱:522013738@QQ.COM
人事处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