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及《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科技处形式审查、组织校内初评,确定拟推荐“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成果5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24日。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 系 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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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学校拟推荐名单
科技处
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