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更好地完善和规范基层教学组织设置,现组织开展校级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与备案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层教学组织设置原则
根据《MK体育,MK(中国)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开展我校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与备案工作,具体原则如下:
(一)目标性原则。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以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促进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形成课程、教材、案例库等教学资源集成优势,推动本科教学内涵式发展,稳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为目标。
(二)特色化原则。结合学校发展规划与办学定位,各教学单位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及专业建设目标,灵活设置基层教学组织的名称、组织形式等,具体类型包括:教研室、虚拟教研室、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教学团队、课程组、实验教学中心和其他等七类。鼓励跨学科、跨院系组建基层教学组织,鼓励组建全国性、区域性、高水平虚拟教研室。
(三)有效性原则。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须着眼可持续发展和组织活动的常态化开展,应以达到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及保障教学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为目的。
(四)全覆盖原则。将全体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纳入相应的基层教学组织,全员、全过程参与基层教学组织开展的教学活动、日常管理、教学工作和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工作。
二、具体工作
1.各教学单位应对标设立原则,重新梳理、整合学院原有的基层教学组织,按需设立新的教学组织,确保实现专业、公共课程及专任教师全覆盖。经院(系)论证及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2.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须以课程名称设立基层教学组织,并组织开展常态化教研活动,由开课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3.为加强美育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教务处指定音乐与舞蹈学院设立“美育(音乐舞蹈类)教研室”,指定艺术与设计学院设立“美育(艺术设计类)教研室”,指定文法学院设立“美育(文史类)教研室”,统筹开展公共美育教学活动。负责人由学院遴选,成员应涵盖公共选修课程中相关类别美育课程负责人。
4.各基层教学组织名称中须明确所属类型,如XX课程组、XX教学团队、XX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等。
5.教务处将依据此次备案结果,择期开展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于10月24日(周四)下班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行政楼209:
1.《MK体育,MK(中国)基层教学组织设置报告》,纸质版1份(附件2)。
2.《MK体育,MK(中国)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纸质版2份(附件3)。
3.《MK体育,MK(中国)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excel格式(附件4)。
工作联系人:马彦龙、张宏达 联系电话:15545043206
教务处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