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附件1)要求,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申报指南建议征集工作现开始启动,现将我校征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 指南征集范畴:
本次征集的指南建议应围绕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围绕黑龙江产业特色和资源优势,瞄准我省产业发展和领域研究中急需解决的科学问题和关键共性技术难题。
二、 指南征集要求:
1、本次指南征集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限项推荐安排见附件2),推荐指南建议原则上不能超过限项推荐安排。
2、指南建议中研究方向设置要聚焦科学问题,应当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应当具备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向技术应用;要具有创新性,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是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重复。
3、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历。按照国家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限项要求,指南建议人在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中应符合“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数量合计限为2项”的限项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指南建议凝练工作,结合本单位优势科研领域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积极动员有建议资格的老师撰写指南建议,填报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项目指南建议表(附件3),请于2020年5日6日之前发送科技处邮箱:hxykyc@vip.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科技处319-1办公室。我校指南建议汇总后由科技处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联 系 人:刘 群
联系电话:87505603
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319-1房间
附件1:
黑龙江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doc
附件2:
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指南建议限项推荐安排表.docx
附件3:
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项目指南建议表.xlsx
科技处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