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的教学研究活动,促进我院教学改革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教务处对教研活动的相关要求,外国语学院特制订要求如下:
一、教研活动由专业(或教研室)负责人主持。
二、专业(或教研室)负责人应根据学校的指导意见、教学工作要点、教改要求,结合本专业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开展教研活动的计划,并如实记录。
三、各专业(或教研室)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围绕本科教学理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践教学、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经验交流等内容开展专题性教研活动。
四、教研活动应保证时间和质量,每学期安排10次,每两周一次,每次时间为1-2小时,并形成常态。
五、每次教研活动应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考。
六、在学期结束时,对本学期教研活动情况要进行总结。
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