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MK体育,MK(中国)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在学生学业发展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加强教师和学生之间的联系,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树立理想信念,增强学习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业导师遴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心于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做到行为世范、为人师表,工作认真负责,乐于奉献。
2.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者从事过三年以上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的管理人员,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学生管理。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熟悉学科专业建设,掌握学科发展的现状及趋势。
二、学业导师的聘任
1.新生入学后,由各系主任选定各班级学生的学业导师,原则上每5-8名学生配一名导师。应优先安排教学名师、教授、院长、书记、学科专业带头人等担任新生导师。对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强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可适当放宽人数限制。
2.学业导师实行聘任制,由学院根据条件进行聘任,聘期为4年。如聘期内由于工作需要更换时,可以解聘或另聘。
三、学业导师的职责
1.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引导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2.认真了解学生性格、兴趣爱好、学习与家庭状况,关心其生活、学习、生涯及身心健康,引导学生身心发展,培养其健全人格。
3.帮助学生认识和了解专业培养计划、课程、实践教学、职业方向,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和专业发展目标。
4.指导学生制订学业规划,引导每学期的选课状况,具体解答学生在学习上的疑难问题,向学生介绍专业学习方法,开拓学生专业视野,培养学生刻苦学习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5.组织和指导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活动,吸收学生参与自己的科研工作,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专业社团活动、学科竞赛等活动。
6.定期与学生见面,交流心得,交换意见;指导学生制定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职业训练和就业创业,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四、学业导师的工作要求
1.每学期开学,学业导师需组织学生见面会,逐一了解学生情况,沟通交流学期工作计划。
2.学期中,导师每周要至少确定1小时作为与学生沟通时间,或者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进行联系。导师通过个别谈心,座谈讨论、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和电话、网络交流等形式,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并解答学生在成长成才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根据学生的个人志向、爱好及专业学习情况、帮助学生制定学业发展规划,进行学生专业基本功考核、指导学生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引导学生科研创新,指导学生就业创业等。
4.每学期导师需认真填写《学业导师工作手册》,认真分析整理学生的发展状态,问题症结,解决意见,确保学业导师制的效果。
5.导师需与学生辅导员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及时反馈学生学业情况。对于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应予以特殊关心,及时帮助解决学业上的困难与问题,与辅导员一起共同完成学生教育转化工作。
五、学业导师的考核与奖励
1.以《学业导师工作手册》为基本考核依据。每学期导师填写的《学业导师工作手册》记录应完整、详实,指导内容紧扣职责要求。
2.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学业导师工作考评,每四年进行一次聘期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教师工作档案。被评选为优秀学业导师的人员予以公开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学业导师所指导学生参加实习、实践、实训以及专业社团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学院在年度教学工作绩效考核时按档次适当增加计分。
4.学业导师所指导学生参加科技文化艺术节、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各类活动取得校级以上奖励的,学院在年度教学工作绩效考核时按档次适当增加计分。
5.学业导师指导学生考取硕士研究生或被企(事)业单位录用一次性就业的,学院在年度绩效考核计分按档次适当增加。
6.《学业导师工作手册》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归档,系主任审核,并按照要求进行参评考核工作。
六、本方案自2017年9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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