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K体育,MK(中国)体育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2013-06-03     作者:    点击:

为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时间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学分制改革,根据《MK体育,MK(中国)关于“创新学分”制度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联系体育学院的学科特点和教学实践特点特制定体育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一、学分内容

创新学分是指体育学院在读本科生,根据自己的特长、爱好及体育专项,在认真学习课堂知识的同时,积极从事超出教学计划要求的科研活动、体育竞赛和其它实践活动,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体育学院和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

创新学分的成绩范围包括:公开发表的作品、科研成果、发明创造、各类竞赛特别是体育竞赛的奖励或名次、社会实践成果等。

二、评分标准

1. 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或著作(独立或第一作者)

(1)、国家级 8分

(2)、省部级 2分

(3)、市校级 1分

(4)、科普读物 0.5分

(5)、报纸投稿(报道、宣传体育学院事迹) 0.5分

(6)、参加教师科研、教改课题研究并结题(前五名) 1分

2. 为学校争光,代表学校参加比赛

(1)、参加全国大运会获得前八名 4分

(2)、参加省大运会获得前三名 2分

(3)、参加省大运会获得四至八名 1分

(4)、代表学院参加其它各种比赛参照(1)(2)(3)项

3. 刻苦钻研,获得各种裁判员、运动员等级证书

(1)、国家一级 2分

(2)、国家二级 1分

4. 努力学习,计算机、外语通过国家等级考试

(1)、外语六级 4分

(2)、外语四级 2分

(3)、计算机国二 2分

5.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提高各方面能力素质

(1)、调研、撰写经专家论证有价值社会实践报告 2分

(2)、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前五名,外观设计新型前三名 2分

6. 申请和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类项目立项并结题

(1)、省级项目申请人 4分

(2)、省级项目参与者(前五名) 2分

(3)、校级项目申请人 2分

(4)、校级项目参与者(前五名) 1分

7.经培训和考核获得体育行业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2-4分

8.获得校级以上各项非体育专业类科技活动获奖(最高累计加1分)

(1)获校级以上一等奖(第一名) 1分

(2)获校级以上二、三等奖 0.5分

(3)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团员、三好学生 0.5分

三、基本要求

1. 在读本科生,至少应取得不低于2个创新学分,方准毕业。

2. 学生取得创新学分,可以冲抵教学计划中选修课程的学分,可以累计但冲抵课程学分不超过4学分。

3. 创新学分的指标列入奖学金、三好学生评比和优秀毕业生评比有关条款,作为评优的重要标准。

4. 同一成果累计获奖,一般只以最高奖项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5. 集体项目根据分工及序列分别予以认定。

四、实施办法

1. 体育学院每学期应受理创新学分的申请工作,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根据体育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

2. 经体育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创新成果,授学校创新学分——评审委员会评定。获得创新学分者,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3. 本细则自2010级本科生开始试行。

MK体育,MK(中国)体育学院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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