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未缴纳学费者不得参加该学年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擅自学习的课程和参加考试,其成绩学校不予承认。
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的学生,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学费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9月5日新学期开学时将暂停其课程学习,直至学费缴清为止,因此带来的学业影响后果自负。
请各位学员务必重视此事,及时核对学费缴纳情况,如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尽快与学院联系,以便协助解决。
学院理解学费缴纳可能带来的经济压力,但学院的教育资源和服务需要得到合理的经费支持。因此,我们恳请所有学员能够积极配合,按时缴纳学费,共同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附件一:2023级、2024级未缴纳学费学生名单
继续教育学院
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