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结账的通知
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为做好2024年年终对账和财务决算工作,根据哈尔滨市财政局有关年末结账工作的总体安排,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销单据截止收取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7:00,结账期间,暂停办理各类业务。
二、通过公务卡支付有关公务费用、暂时不能报销的,请自行垫付偿还,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三、尚未核销的借款,请借款人在结账前抓紧归还借款或报销账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本年度销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和业务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计划财务处备案。
四、预借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的,请当事人及时催款,确保结账前资金到位;资金在年底前无法到账的,请交回预借票据。
五、有经费到账,请及时办理经费入账确认手续;无人认领的款项,资金将原路退回。
六、确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