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和南岗区税务局有关工作要求,请于4月16日-5月10日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疫情期间,推荐各位老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行申报,参照以下指南完成汇算清缴。
【温馨提示】满足下面条件,可享受免申报。
1. 登录后点击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2. 确认个人收入纳税数据选择数据填报方式
3. 阅读申报须知
4. 填列基本信息
5. 若有校外收入,补充校外收入信息,完成申报
6. 绑定银行卡进行退税或补税
附件:《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计划财务处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