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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体育,MK(中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21-03-11 16:4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范和加强我校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明确各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学校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经常性业务专项经费和建设性一次性专项经费。

第三条项资金管理基本原则

一、量入为出原则。专项资金的安排要根据学校当年财力情况合理安排。

二、突出重点原则。专项资金的安排应突出重点,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集中支持学校急需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效益。

三、公开透明原则。专项资金项目要公开,重大项目要实行项目论证、评审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分级审批。

四、强化监督原则。专项资金使用要实行定期审计,确保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合理、合规。

五、专款专用原则。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申报内容执行,不得挪作他用。

六、注重绩效原则。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要注重跟踪问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结束后,按事先确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确保专项资金投入达到预期目标。

第二章 专项资金的设立

    第四条 规范专项资金的设立

一、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立项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填报相关申报材料上报给业务主管部门。

二、业务主管部门对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重点审核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教学类一次性项目由教务部门审核,科研类一次性项目由科研部门审核,其他一次性项目由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其中:50万元以上的建设性一次性项目,还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三、资产管理部门按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对维修类项目组织评审。按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设备类的经济性和配备标准。

四、财务部门根据综合财力情况和事业发展需求,提出建设性一次性专项项目立项意见和业务专项经费安排计划。

五、项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经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上报财政部门履行法定审批程序。

第三章 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五条 专项资金经财政部门批准列入预算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 专项资金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按照“谁申报、谁设定目标、谁负担责任”的原则,由申报部门承担主体责任。

第八条 专项资金使用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项资金,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和资金用途,不得用于发放人员补贴。

第四章 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

第九条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工作实际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促进项目资金早投资早见效。

第十条 各专项资金使用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要自觉接受财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学校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实施全面财务监督。在日常管理中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校领导。

第十二条 学校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设立及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按规定要求使用资金的部门,提出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若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提请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党纪政纪,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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