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修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消防形势总体稳定,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和公共财物安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迅速稳妥地疏散人员和物资,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角度,构造“集中领导,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火灾的能力,认真、快速、妥善做好学校突发火灾事故的现场处置工作。
二、工作目标
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展开有组织的控制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处理火灾事故处理应急工作,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挂帅,相关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有关成员组成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胡宝忠(校长)
副总指挥:孙红镱(副校长)
成 员: 王 峰(后勤管理处处长)
王海涛(学生处处长)
田 野(教务处处长)
孙志国(计财处处长)
毕伟林(宣传部部长)
李晓光(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家强(保卫处处长)
杨志辉(基建管理中心主任)
杨贵斌(网络中心主任)
李德生(人事处处长)
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领导(党政一把手)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办公室主任: 李家强(保卫处处长)
办公室副主任:郭佳胤(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李 刚(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丛全喜(学生处副处长)
揣志强(保卫处副处长)
王延辉(保卫处防火科科长)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
(一)灭火组:
组 长:王延辉
成 员:防火科、义务消防队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控制火情、灭火和协助消防队工作。
(二)抢险组:
组 长:李 刚
成 员:后勤管理处物业中心、生活服务中心、车队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事故现场车辆调配和学校财产的抢救和安置存放,以及危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的抢救,防止发生泄露、爆炸等工作。
(三)疏散组:
组 长:丛全喜
成 员:学生活动场所、公寓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有序撤离、逃生工作和协助消防队救援被困的师生。
(四)治安组:
组 长:揣志强
成 员:保卫处治安科、校园安全科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趁火打劫、偷盗等事件的发生。
(五)通讯组:
组 长:贾春雷
成 员:宣传部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情况汇报工作,以最快的方式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汇报事故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
(六)救护保障组:
组 长:卫生所、饮食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 员:卫生所、饮食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协调与医院、保险部门的善后处理、赔偿工作,负责食品、饮用水供应等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信息报告
1.一旦校园发生火灾,任何师生员工第一发现,都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报警电话:86666147、55120110),火情紧急的,须同时拨打119报警。报警同时,视火灾情况协同身边人员立即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和救助受困人员。
2.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警,要问清火灾发生的准确地点,并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灾报告,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向有关工作小组下达救火指令,同时向上级领导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3.根据《黑龙江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确定为四级、五级火警的,要配合政府和消防部门分别在事件发生后15分钟、30分钟内向市政府、省政府及相应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火灾事故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立即报告。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火灾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火单位基本情况、火灾事故性质、人员被困及伤亡情况、火势发展趋势、到达现场力量和已采取的措施。
(二)处置程序
1.各有关小组应立即组织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和现场的实际情况,迅速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开展灭火救灾工作,尽快进行人员疏散、火灾扑救、清除障碍物等工作,为消防队到达现场救火做好前期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派人到大门口引导公安消防车辆、人员赶往灾害现场,在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的指挥下,组织协调抢救力量,配合消防队处理突发各种问题。
3.在紧急情况下,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有权调用各种车辆、医务人员和急需物资,各单位无条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事件得到有效、妥善处理。
(三)后期处理
1.火灾事故处置完成后,各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处理善后各项事宜,其中包括调查火灾原因,确认火灾责任,并预测火灾事故后果。
2.根据火灾情况报学校有关部门储备和调集生活类救灾物资,做好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最大限度的降低火灾事故中对学校的后续影响。
3.根据调查的火灾原因确认火灾责任,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相关部门履行程序。
五、责任与要求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1.对因工作失职、当班时间脱岗、报告不及时或瞒报者,将追究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2.对因工作不利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和更大损失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各工作组要以警为令,必须以最快的时间进入事故现场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否则将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其责任。
火灾事故处置流程图:
